高芹路昌平段道路工程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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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芹路昌平段道路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流村镇
公示时间:2024-03-01
受理时间:2024-02-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工程弃渣等,拟采取洒水降尘、苫盖、施工现场围挡等降尘措施;村庄路段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设置,夜间禁止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弃渣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运至渣土消纳场处理。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和固体废物,受交通噪声影响超标的敏感目标,拟采取隔声窗措施,公路沿线设置有绿化带可减轻汽车尾气影响,公路养护单位负责清扫、处理公路上车辆行人丢弃的垃圾。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宣鹏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

建设地点:流村镇
公示时间:2024-03-01
受理时间:2024-02-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工程弃渣等,拟采取洒水降尘、苫盖、施工现场围挡等降尘措施;村庄路段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设置,夜间禁止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弃渣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运至渣土消纳场处理。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和固体废物,受交通噪声影响超标的敏感目标,拟采取隔声窗措施,公路沿线设置有绿化带可减轻汽车尾气影响,公路养护单位负责清扫、处理公路上车辆行人丢弃的垃圾。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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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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