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皇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半导体胶带等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江苏皇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半导体胶带等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江苏皇 (略) 新建半导体胶带等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皇 (略) 新建半导体胶带等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双凤镇工业区(新湖片区)东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口水娃,南至建业路,北至规划工业用地
建设单位:江苏皇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3859万元,新建厂房(含研发)3.41万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半导体胶带1140万平方米、光固胶膜22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胶膜100万平方米、PO膜材100万平方米、其它高性能胶粘带2750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江苏皇 (略)
通讯地址: (略) 双凤镇湖滨路5号
项目联系人:高部长
联系电话:0512-*
三、评价单位概要
环评机构:苏州凯 (略)
地址: (略) 上海东路168号国贸大厦912室
联系人:童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7mgpr7eCmqNvhow
提取码:lm1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皇 (略)
2024年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江苏皇 (略) 新建半导体胶带等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皇 (略) 新建半导体胶带等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双凤镇工业区(新湖片区)东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口水娃,南至建业路,北至规划工业用地
建设单位:江苏皇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3859万元,新建厂房(含研发)3.41万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半导体胶带1140万平方米、光固胶膜22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胶膜100万平方米、PO膜材100万平方米、其它高性能胶粘带2750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江苏皇 (略)
通讯地址: (略) 双凤镇湖滨路5号
项目联系人:高部长
联系电话:0512-*
三、评价单位概要
环评机构:苏州凯 (略)
地址: (略) 上海东路168号国贸大厦912室
联系人:童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7mgpr7eCmqNvhow
提取码:lm1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皇 (略)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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