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年》公示
《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年》公示
《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有意见反馈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进行意见反馈,请向三桥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单位:怀宁县三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56-*
联系地址: (略) 怀宁县三桥镇三桥大道
规划说明
一、现状概况
双河村坐落在三桥镇的东北面,东与本县的黄墩镇接壤, (略) 道相连,西面与我镇双塘村毗邻,北面与黄墩镇蒋岭村相邻。
三桥社区坐落于三桥镇镇区,距怀宁县县城高河20公里,区位优势十分明显,318国道穿境而过,距沪蓉高速仅15公里。
二、规划范围
?双河村、三桥社区国土总面积951.6906公顷,其中开发边界内用地64.2104公顷,本规划范围为开发边界外全部国土空间区域,面积为887.4802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四、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以村庄“实用性"为出发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利用生态优势、产业优势体制优势等优势,以工业的理念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以“田园景区化、产业体验化、村庄旅游化”为未来发展抓手,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升乡村风貌,规划将双河村、三桥社区建设成为: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怀宁先行区
怀宁县现代农业产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形象定位: 双河村: 明珠大畈,锦绣双河
三桥社区:产城融合,共创三桥
五、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 年版)》,结合规划区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区居民点分为提升型2个、稳定型11个、收缩型17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双河村、三桥社区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608.9805公顷调整为546.2309公顷,减少62.7496公顷;林地由43.7918公顷调整为42.2621公顷,减少1.529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由71.9237公顷调整为84.1465公顷,增加12.2227公顷;教育用地增加0.8668公顷;医疗卫生用地增加0.0045公顷;商业用地增加9.9327公顷;工业用地增加60.706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5.2902公顷;留白用地增加4.2553公顷。
3、*地水域结构调整
*地水域由128.1413公顷调整为112.1611公顷,减少15.9803公顷。
七、产业布局规划
一核一带五区三中心多点
一核:规划区乡村振兴发展核
一带:土桥河休闲示范带
五区:渔业养殖区
休闲农业体验区
生态农业区
特色商业区
皖西南绿色农业军民融合食品产业园区
三中心:商业服务中心
产业示范中心
农业展示中心
多点:垂钓基地
特色蓝莓基地
研学旅游基地
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为471.026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38.729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18.5398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42.262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0.0000公顷。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0.0000公顷。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5.792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84.1465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553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9.9346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63.0549公顷,均为工业用地。
11、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仓储用地0.1171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37.7389公顷。主要为G318、S237、天天高速等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2.816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3929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1.1513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4.2553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地水域112.1611公顷,主要为*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其他土地0.0000公顷。
《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有意见反馈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进行意见反馈,请向三桥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单位:怀宁县三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56-*
联系地址: (略) 怀宁县三桥镇三桥大道
规划说明
一、现状概况
双河村坐落在三桥镇的东北面,东与本县的黄墩镇接壤, (略) 道相连,西面与我镇双塘村毗邻,北面与黄墩镇蒋岭村相邻。
三桥社区坐落于三桥镇镇区,距怀宁县县城高河20公里,区位优势十分明显,318国道穿境而过,距沪蓉高速仅15公里。
二、规划范围
?双河村、三桥社区国土总面积951.6906公顷,其中开发边界内用地64.2104公顷,本规划范围为开发边界外全部国土空间区域,面积为887.4802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四、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以村庄“实用性"为出发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利用生态优势、产业优势体制优势等优势,以工业的理念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以“田园景区化、产业体验化、村庄旅游化”为未来发展抓手,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升乡村风貌,规划将双河村、三桥社区建设成为: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怀宁先行区
怀宁县现代农业产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形象定位: 双河村: 明珠大畈,锦绣双河
三桥社区:产城融合,共创三桥
五、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 年版)》,结合规划区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区居民点分为提升型2个、稳定型11个、收缩型17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双河村、三桥社区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608.9805公顷调整为546.2309公顷,减少62.7496公顷;林地由43.7918公顷调整为42.2621公顷,减少1.529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由71.9237公顷调整为84.1465公顷,增加12.2227公顷;教育用地增加0.8668公顷;医疗卫生用地增加0.0045公顷;商业用地增加9.9327公顷;工业用地增加60.706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5.2902公顷;留白用地增加4.2553公顷。
3、*地水域结构调整
*地水域由128.1413公顷调整为112.1611公顷,减少15.9803公顷。
七、产业布局规划
一核一带五区三中心多点
一核:规划区乡村振兴发展核
一带:土桥河休闲示范带
五区:渔业养殖区
休闲农业体验区
生态农业区
特色商业区
皖西南绿色农业军民融合食品产业园区
三中心:商业服务中心
产业示范中心
农业展示中心
多点:垂钓基地
特色蓝莓基地
研学旅游基地
怀宁县三桥镇双河村、三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为471.026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38.729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18.5398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42.262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0.0000公顷。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0.0000公顷。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5.792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84.1465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553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9.9346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63.0549公顷,均为工业用地。
11、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仓储用地0.1171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37.7389公顷。主要为G318、S237、天天高速等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2.816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3929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1.1513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4.2553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地水域112.1611公顷,主要为*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其他土地0.00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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