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你部于2024年 (略) 水利厅提出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48-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月7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起于西盟县勐梭镇南侧,止于孟连县娜允镇贺腊新寨西北侧,全长44.217千米(新建14.893千米,改建29.324千米)。同意你部在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跨南垒河及其支流脚节河、南各河和南白河等河段建设12座桥梁、2处箱涵、1处临河路基,桥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路基和箱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弃渣场防洪标准为20—30年一遇。

二、同意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3座桥梁一跨过河,南垒河3号大桥等9座桥梁共23个桥墩位于河道内的滩地或岸坡(详细方案见附件1);2座涵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洞口为八字墙(详细方案见附件2);K29+162.591—K29+548.783路基位于南垒河右侧,路基高程在1007.30米—1009.40米之间,路基外侧为浆砌石重力式挡墙(详细方案见附件3);弃渣场均为沟道型,设置截水沟排水,截水沟坡度和行洪断面尺寸应不小于附件4所列(详细方案见附件4)。

三、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12座桥梁、2座箱涵、1段临河路基、6座弃渣场,评价范围为涉河工程所在河段变动回水可能影响范围,长度介于272米—1034米。

四、同意《洪评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孟连(二)站水文站无影响的结论意见。

五、同意《洪评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脚节河2号中桥、脚节河3号中桥等9座桥梁所在河段进行护岸治理,长度50米—70米,河道底宽8米—18米、堤高4.5米—6.0米、基础埋深2米(详细措施见附件5)。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设置施工营地,弃置、堆放或加工物料,不得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和破坏环境。

(二)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施工如扰动河堤河岸,建设单位应原貌恢复。

(四) (略) 、西盟县、孟连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桥梁)

2.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箱涵)

3.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临河路基)

4.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弃渣场)

5.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6.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略) 水利厅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你部于2024年 (略) 水利厅提出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48-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月7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起于西盟县勐梭镇南侧,止于孟连县娜允镇贺腊新寨西北侧,全长44.217千米(新建14.893千米,改建29.324千米)。同意你部在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跨南垒河及其支流脚节河、南各河和南白河等河段建设12座桥梁、2处箱涵、1处临河路基,桥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路基和箱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弃渣场防洪标准为20—30年一遇。

二、同意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3座桥梁一跨过河,南垒河3号大桥等9座桥梁共23个桥墩位于河道内的滩地或岸坡(详细方案见附件1);2座涵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洞口为八字墙(详细方案见附件2);K29+162.591—K29+548.783路基位于南垒河右侧,路基高程在1007.30米—1009.40米之间,路基外侧为浆砌石重力式挡墙(详细方案见附件3);弃渣场均为沟道型,设置截水沟排水,截水沟坡度和行洪断面尺寸应不小于附件4所列(详细方案见附件4)。

三、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12座桥梁、2座箱涵、1段临河路基、6座弃渣场,评价范围为涉河工程所在河段变动回水可能影响范围,长度介于272米—1034米。

四、同意《洪评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孟连(二)站水文站无影响的结论意见。

五、同意《洪评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脚节河2号中桥、脚节河3号中桥等9座桥梁所在河段进行护岸治理,长度50米—70米,河道底宽8米—18米、堤高4.5米—6.0米、基础埋深2米(详细措施见附件5)。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设置施工营地,弃置、堆放或加工物料,不得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和破坏环境。

(二)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施工如扰动河堤河岸,建设单位应原貌恢复。

(四) (略) 、西盟县、孟连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桥梁)

2.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箱涵)

3.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临河路基)

4.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弃渣场)

5.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6.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西盟(勐梭)至孟连(娜允)段改扩建工程涉河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略) 水利厅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