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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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信息中心:

报来《关于请 (略) 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信办〔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 (略) 评审中 (略) 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251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3〕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9号)等文件要求,打造全面覆盖各领域、各层级、 (略) 级“数字政府大脑”,促进科学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 (略) 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2312-*-04-04-*)。

项目 (略) 信息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建设 (略) 红谷滩区卧龙路 (略) 会议中心北楼。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建设政府履职应用层系统,包括:新建经济调节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社会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政府运行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7项内容,构建起集态势感知、运行监测、辅助决策于一体的数字政府运营指挥平台,实现一屏统览可视化展示数字政府运行成效或领域态势,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建设决策支撑层系统,包括:新建态势感知系统、辅助分析系统、协同会商系统、模型管理系统、督办考评系统等5项内容,实现全域态势感知、辅助决策分析、协同指挥会商、效能综合评估。三是建设基础支撑层系统,包括:新建数据支撑系统、视频接入系统、安全保障运营系统、能力管理系统等4项内容,实现全面、准确、及时的数字化能力支持,支撑协同联动一体化和数据信息统一化。四是建设决策指挥大厅,包括:新建大屏显示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以及系统集成等6项内容,达到平时用于运行态势感知、成效跟踪,战时用于应急响应、协同会商的目的。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6009万元, (略) 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 (略) 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 (略) 信息中心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 (略)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信息中心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牵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1月29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信息中心:

报来《关于请 (略) 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信办〔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 (略) 评审中 (略) 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251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3〕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9号)等文件要求,打造全面覆盖各领域、各层级、 (略) 级“数字政府大脑”,促进科学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 (略) 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2312-*-04-04-*)。

项目 (略) 信息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建设 (略) 红谷滩区卧龙路 (略) 会议中心北楼。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建设政府履职应用层系统,包括:新建经济调节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社会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政府运行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7项内容,构建起集态势感知、运行监测、辅助决策于一体的数字政府运营指挥平台,实现一屏统览可视化展示数字政府运行成效或领域态势,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建设决策支撑层系统,包括:新建态势感知系统、辅助分析系统、协同会商系统、模型管理系统、督办考评系统等5项内容,实现全域态势感知、辅助决策分析、协同指挥会商、效能综合评估。三是建设基础支撑层系统,包括:新建数据支撑系统、视频接入系统、安全保障运营系统、能力管理系统等4项内容,实现全面、准确、及时的数字化能力支持,支撑协同联动一体化和数据信息统一化。四是建设决策指挥大厅,包括:新建大屏显示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以及系统集成等6项内容,达到平时用于运行态势感知、成效跟踪,战时用于应急响应、协同会商的目的。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6009万元, (略) 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 (略) 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 (略) 信息中心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 (略)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信息中心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牵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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