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2024年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8-*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路699号)
邮 编:*
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备注 |
1 | S104 济微线肥城宁阳界 |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1号 | 2024/1/4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1号关于S104济微线肥城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1).pdf |
2 | 奶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 宁阳县溢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2号 | 2024/1/3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2号关于宁阳县溢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pdf |
3 | 鲁秦新材料覆膜项目 | 鲁秦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3号 | 2024/2/23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3号关于鲁秦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鲁秦新材料覆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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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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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备注 |
1 | S104 济微线肥城宁阳界 |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1号 | 2024/1/4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1号关于S104济微线肥城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1).pdf |
2 | 奶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 宁阳县溢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2号 | 2024/1/3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2号关于宁阳县溢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pdf |
3 | 鲁秦新材料覆膜项目 | 鲁秦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3号 | 2024/2/23 | 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24〕3号关于鲁秦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鲁秦新材料覆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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