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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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的要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号)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威县境内

3.建设内容:本项目起自威县曹王营村东侧现有国道G106上(起点设置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起点桩号为K0+000(东经115°18′43.38″,北纬37°6′38.51″),向东改线新建,经白小河、张小河,至张牛村与苏家林村之间,转向南依次经天竺庄、国道G340(采用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西大城、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张官寨, (略) 道S343( (略) 道S326,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继续 (略) 道S343共线,经宋庄、东吕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至吴王目村南转向西,经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乔家庄村南,终于莫尔寨村北与现状国道G106相接(采用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终点桩号为K39+960(东经115°16′5.02″,北纬36°56′3.64″)。本项目全线新建,路线总里程为32.8km。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长约21.2km; (略) 道S343段至终点( (略) 道S343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共线),长度约11.6km。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80km/h,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5.5m; (略) 道S343段至终点采用双向六车道,路面宽度为33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信都区紫金泉街29号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人:陈永亮 联系电话:0319-*

三、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河北体旅 (略)

地 址: (略) 南和区河郭镇和阳大街西段南侧

联系人:张自涛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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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和途径提交公众意见表。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的要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号)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威县境内

3.建设内容:本项目起自威县曹王营村东侧现有国道G106上(起点设置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起点桩号为K0+000(东经115°18′43.38″,北纬37°6′38.51″),向东改线新建,经白小河、张小河,至张牛村与苏家林村之间,转向南依次经天竺庄、国道G340(采用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西大城、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张官寨, (略) 道S343( (略) 道S326,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继续 (略) 道S343共线,经宋庄、东吕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至吴王目村南转向西,经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乔家庄村南,终于莫尔寨村北与现状国道G106相接(采用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终点桩号为K39+960(东经115°16′5.02″,北纬36°56′3.64″)。本项目全线新建,路线总里程为32.8km。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长约21.2km; (略) 道S343段至终点( (略) 道S343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共线),长度约11.6km。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80km/h,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5.5m; (略) 道S343段至终点采用双向六车道,路面宽度为33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信都区紫金泉街29号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人:陈永亮 联系电话:0319-*

三、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河北体旅 (略)

地 址: (略) 南和区河郭镇和阳大街西段南侧

联系人:张自涛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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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和途径提交公众意见表。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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