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一阶段) | (略) 高新区丈八七路12号 | 陕西斯 (略) | 陕西 (略) | 项 (略) (略) 高新区丈八七路12号。项目拟新增购置设备102台,建成后年产200吨锻件、200套火箭发动机喷注器面板、500套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外壁等零组件。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环保投资30.58万元。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密封不外排。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厂区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进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与现有项目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第七(西南郊)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油脂、废铜氧化皮、废金属屑、废锉刀、污泥、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废切削液、废碱性溶液、含油废砂纸、废白洁布、废抹布、废油石、废包装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
2 | 西安淳甄纯化中心项目 | (略) 高新区秦岭大道西6号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7幢20402室(不在秦岭保护区范围内) | 西 (略) | 陕西尚绿 (略) | 项 (略) 高新区秦岭大道西6号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7幢20402室(不在秦岭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拟购置硬件设备21套,包含溶解、精馏、结晶等设备,用于新型医药中间体及新能源功能材料的纯化试验,项目建成后年进行新能源功能材料研发试验36批次,医药中间体年试验批次18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原料区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与实验A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和1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1m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B区、实验C区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操作台器皿第二次、第三次清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经集水池收集,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化粪池后进入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实验设备清洗废水、操作台器皿第一次清洗废液,滤液、废液、样品分析废液、废实验样品、试剂及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一阶段) | (略) 高新区丈八七路12号 | 陕西斯 (略) | 陕西 (略) | 项 (略) (略) 高新区丈八七路12号。项目拟新增购置设备102台,建成后年产200吨锻件、200套火箭发动机喷注器面板、500套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外壁等零组件。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环保投资30.58万元。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密封不外排。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厂区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进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与现有项目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第七(西南郊)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油脂、废铜氧化皮、废金属屑、废锉刀、污泥、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废切削液、废碱性溶液、含油废砂纸、废白洁布、废抹布、废油石、废包装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
2 | 西安淳甄纯化中心项目 | (略) 高新区秦岭大道西6号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7幢20402室(不在秦岭保护区范围内) | 西 (略) | 陕西尚绿 (略) | 项 (略) 高新区秦岭大道西6号科技企业加速器二区7幢20402室(不在秦岭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拟购置硬件设备21套,包含溶解、精馏、结晶等设备,用于新型医药中间体及新能源功能材料的纯化试验,项目建成后年进行新能源功能材料研发试验36批次,医药中间体年试验批次18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原料区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与实验A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和1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1m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B区、实验C区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操作台器皿第二次、第三次清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经集水池收集,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化粪池后进入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实验设备清洗废水、操作台器皿第一次清洗废液,滤液、废液、样品分析废液、废实验样品、试剂及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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