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洛阳市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4年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略) 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 |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于营段南侧 | (略) (略) | 洛阳 (略) | 本项目位于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于营段南侧,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厂区东侧为河南 (略) ,西侧、南侧均为空地,北侧85m处为河洛路,河洛路对侧为柳行村;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75m处的于家营村。本项目建成后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抛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及《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制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洛阳涧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管网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喷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废磨料、废砂、含油废抹布、手套、除尘灰,废抹布、手套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磨料、废砂、除尘灰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单位定期上门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
关于2024年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略) 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 |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于营段南侧 | (略) (略) | 洛阳 (略) | 本项目位于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于营段南侧,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厂区东侧为河南 (略) ,西侧、南侧均为空地,北侧85m处为河洛路,河洛路对侧为柳行村;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75m处的于家营村。本项目建成后年产300件腔体件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抛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及《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制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洛阳涧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管网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喷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废磨料、废砂、含油废抹布、手套、除尘灰,废抹布、手套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磨料、废砂、除尘灰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单位定期上门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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