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铁堡村东北860m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建设生态环境中心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拟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铁堡村东北860m建设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转运站(压缩车间、分选车间)、餐厨垃圾处理站、附属用房(变配电室、门房)、渗滤液收集池、道路、管网、绿化、围墙、大门等,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240t/d,餐厨垃圾处理站设计规模20t/d。该项目已取得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代码:2208-*-89-01-*),项目总投资3176.2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5万元。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严禁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厂区东南侧设置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化学洗涤喷淋塔废水、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餐厨垃圾处理站渗滤液、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经100m3收集池收集 (略) (略) 渗滤液处理站统一处理,全厂废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所有车间采用全封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车间废气;生活垃圾中转站废气经植物液喷淋+布袋除尘器+化学洗涤(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餐厨垃圾处理站废气经植物液喷淋+化学洗涤(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洗涤+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制浆废渣 (略) (略) 焚烧,废布袋、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置,除铁器收集的废金属、人工分拣的可回收垃圾在生活垃圾转运站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建设的垃圾转运站。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颗粒物0.584t/a。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4日;报纸公示2023年11月24日和11月27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2月5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铁堡村东北860m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建设生态环境中心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拟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铁堡村东北860m建设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转运站(压缩车间、分选车间)、餐厨垃圾处理站、附属用房(变配电室、门房)、渗滤液收集池、道路、管网、绿化、围墙、大门等,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240t/d,餐厨垃圾处理站设计规模20t/d。该项目已取得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代码:2208-*-89-01-*),项目总投资3176.2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5万元。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严禁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厂区东南侧设置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化学洗涤喷淋塔废水、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餐厨垃圾处理站渗滤液、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经100m3收集池收集 (略) (略) 渗滤液处理站统一处理,全厂废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所有车间采用全封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车间废气;生活垃圾中转站废气经植物液喷淋+布袋除尘器+化学洗涤(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餐厨垃圾处理站废气经植物液喷淋+化学洗涤(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洗涤+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制浆废渣 (略) (略) 焚烧,废布袋、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置,除铁器收集的废金属、人工分拣的可回收垃圾在生活垃圾转运站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建设的垃圾转运站。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颗粒物0.584t/a。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4日;报纸公示2023年11月24日和11月27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2月5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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