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人才公寓新建、退租、续租有关情况,我县整合一批人才公寓房源,为满足新近来阳就业创业人才入住需求,按照《阳信县人才公寓(租赁型)管理分配和使用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县人才发布2024年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公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阳信县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类型分为酒店式人才公寓和小区式人才公寓,酒店式人才公寓相对独立、单人单间,小区式人才公寓为3人合租型房源,均可拎包入住。
二、申请范围
1.申请人才应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在阳信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社会组织)工作。
2.申请人及其有关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县辖区内无住房(含商品房、安置房、周转房或同等性质住房)。
3.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仅限一人申请。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已申请公租房,在公租房入住期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申请人才公寓的情形。
三、申请流程
人才公寓租赁按照申请、审核、评分排序、轮候选房、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申请登记
申请人填写《阳信县人才公寓(租赁型)申请表》(附件1)、《阳信县人才公寓(租赁型)申请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1份(或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报告)、房管部门开具的在阳无房产证明,人社部门提供的在阳缴纳社保月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人才公司进行复审。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全县范围内评分排序,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评分排序
1.基础分:全日制博士85分;全日制硕士80分;全日制本科70分;全日制专科65分。学历不累计计分,就高不就低。
2.附加分:阳信籍外人员在阳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每满1月加0.25分,最高加15分;阳信籍人员在阳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每满1月加0.1分,最高加10分。
分值相同的,按照取得学历高低进行排序;再相同的以来阳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时间长短确定,分值仍相同的摇号确定顺序。
(四)轮候选房
入围申请人须在选房公告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在规定时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人才按照各自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后在人才公寓选房确认表上签字。
(五)签订协议
租赁协议一般一年一签。申请人、申请 (略) 三方共同签订入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不按期签订入住协议的,视为放弃入住资格。
四、退出管理
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租赁协议,收回公寓使用权:
1.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阳信县范围内购买住房的。
2.调离阳信或不在阳信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1个月未居住的。
4.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改变公寓用途或更换公寓使用人的。
5.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以及供电、供水、供热、通讯、排水、排污及消防等公共设施的。
6.利用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人为因素,造成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公寓设施设备重大人为损坏的。
8.不配合管理方正常工作,违反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经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9.应当终止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及审核地点:阳信人才之家 (略) (梧桐居C302室),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63.com。
2.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月27日至3月1日下午5:30。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最大程度落实人才公寓相关优惠政策。
4.严肃选房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套取政策优惠的,一经核实收回人才公寓,并将失信情况通报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人才公寓。
5.相关政策由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日常管理服务由阳信人才之家 (略) 负责。
联系电话:0543-*
阳信人才之家 (略)
2024年2月27日
根据2023年人才公寓新建、退租、续租有关情况,我县整合一批人才公寓房源,为满足新近来阳就业创业人才入住需求,按照《阳信县人才公寓(租赁型)管理分配和使用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县人才发布2024年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公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阳信县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类型分为酒店式人才公寓和小区式人才公寓,酒店式人才公寓相对独立、单人单间,小区式人才公寓为3人合租型房源,均可拎包入住。
二、申请范围
1.申请人才应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在阳信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社会组织)工作。
2.申请人及其有关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县辖区内无住房(含商品房、安置房、周转房或同等性质住房)。
3.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仅限一人申请。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已申请公租房,在公租房入住期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申请人才公寓的情形。
三、申请流程
人才公寓租赁按照申请、审核、评分排序、轮候选房、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申请登记
申请人填写《阳信县人才公寓(租赁型)申请表》(附件1)、《阳信县人才公寓(租赁型)申请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1份(或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报告)、房管部门开具的在阳无房产证明,人社部门提供的在阳缴纳社保月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人才公司进行复审。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全县范围内评分排序,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评分排序
1.基础分:全日制博士85分;全日制硕士80分;全日制本科70分;全日制专科65分。学历不累计计分,就高不就低。
2.附加分:阳信籍外人员在阳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每满1月加0.25分,最高加15分;阳信籍人员在阳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每满1月加0.1分,最高加10分。
分值相同的,按照取得学历高低进行排序;再相同的以来阳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时间长短确定,分值仍相同的摇号确定顺序。
(四)轮候选房
入围申请人须在选房公告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规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在规定时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人才按照各自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后在人才公寓选房确认表上签字。
(五)签订协议
租赁协议一般一年一签。申请人、申请 (略) 三方共同签订入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不按期签订入住协议的,视为放弃入住资格。
四、退出管理
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租赁协议,收回公寓使用权:
1.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阳信县范围内购买住房的。
2.调离阳信或不在阳信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1个月未居住的。
4.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改变公寓用途或更换公寓使用人的。
5.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以及供电、供水、供热、通讯、排水、排污及消防等公共设施的。
6.利用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人为因素,造成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公寓设施设备重大人为损坏的。
8.不配合管理方正常工作,违反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经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9.应当终止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及审核地点:阳信人才之家 (略) (梧桐居C302室),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63.com。
2.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月27日至3月1日下午5:30。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最大程度落实人才公寓相关优惠政策。
4.严肃选房纪律,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套取政策优惠的,一经核实收回人才公寓,并将失信情况通报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人才公寓。
5.相关政策由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日常管理服务由阳信人才之家 (略) 负责。
联系电话:0543-*
阳信人才之家 (略)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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