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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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省级综合应急

(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应急管理厅:

报来《关于请 (略) 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应急函〔202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 (略) 评审中 (略) 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6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赣府发〔2021〕18号)及《 (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赣府厅字〔2021〕8号)等文件要求, (略)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略) 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能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 (略) 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2402-*-04-01-*)。

项目 (略) 应急管理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靖安县香田乡渔桥村,靖安机场以东,杭长高速以北地块。

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5547.57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地上1层的物资储备库4946.84平方米,包括森林防灭火类物资储备、航空救援类物资储备等功能区;建设1栋地上1层的设备用房600.73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总图工程,并配置仓储物流及管理设备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005.73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外,由省财政厅通过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六、招标内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

八、请省应急管理厅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省应急管理厅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监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事项估算金额分别为13.32万元、58.51万元、44.22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该三个事项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其他事项中预备费等如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2月22日

抄送: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年 2月 22日印发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省级综合应急

(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应急管理厅:

报来《关于请 (略) 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应急函〔202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 (略) 评审中 (略) 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6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赣府发〔2021〕18号)及《 (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赣府厅字〔2021〕8号)等文件要求, (略)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略) 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能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 (略) 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2402-*-04-01-*)。

项目 (略) 应急管理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靖安县香田乡渔桥村,靖安机场以东,杭长高速以北地块。

三、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5547.57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地上1层的物资储备库4946.84平方米,包括森林防灭火类物资储备、航空救援类物资储备等功能区;建设1栋地上1层的设备用房600.73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总图工程,并配置仓储物流及管理设备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005.73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外,由省财政厅通过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六、招标内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

八、请省应急管理厅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省应急管理厅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一期)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监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事项估算金额分别为13.32万元、58.51万元、44.22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该三个事项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其他事项中预备费等如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2月22日

抄送: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年 2月 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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