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净水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花山片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36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干燥车间以及固体原料仓库、储罐区、聚合氯化铝固体产品仓库、聚合氯化铝产品储池、压滤渣堆棚、生产技术楼、场内道路、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布设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和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0000t固体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30000t液体工业级聚合氯化铝。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车辆尾气、装修废气、焊接烟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废影响等。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土壤环境影响、环境风险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扬尘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分为施工场地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时对施工场地实施了洒水降尘;易扬尘物料采用篷布覆盖,废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选用封闭式车厢或用篷布遮盖,控制行驶速度。②施工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装修废气、焊接烟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以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外部管理,聘用现代化水平较高、技术装备较好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文明施工;②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③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提供给园区回填道路及平整其它区域。施工过程中对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做好拦挡、覆盖及相关水土保持措施;②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如木材、钢筋等可回收利用的再次使用或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禁止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进料反应废气:投料-进料-反应-压滤环节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Cl,饮用水级PAC生产线的进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投料、反应、压滤储罐废气经2级水洗塔+2级填料碱液吸收塔(TA002)处理之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工业级PAC生产线的进料度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投料、反应压滤废气经2级水洗塔+2级填料碱液吸收塔(TA006)处理之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②燃烧、干燥废气:饮用水级PAC生产线在制备得到PAC悬浮液后采用天然气热风炉加热干燥,产生的颗粒物为饮用水级PAC产品,另有污染物HCl;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废气通过浓缩洗涤塔+水洗塔+碱液吸收塔尾气处理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处理装置废水、洗渣废水、压滤机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化验室废水等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并回用于项目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工艺用水、废气处理装置用水;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洗渣工序;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暂存并回用于洗渣工序和绿化。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域: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各喷淋塔循环水池、洗渣废水缓冲池、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一般防渗: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干燥车间、压滤间、压滤渣堆棚、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固体原材料仓库、工业级聚合氯化铝固体原材料仓库、聚合氯化铝固体产品仓库、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储池、氯化铝缓冲池、工业级聚合氯化铝储池、化粪池、隔油池等。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等区域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布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分别为SZK01(场地下游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SZK02(场地东侧污染扩散监测点)、SZK03(场地上游背景值监测点)。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企业在选购设备时拟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强度。以保证今后设备投入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卫生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②对噪声污染较大的设备,如水泵、风机等,配置减振基础。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内,以阻挡噪声的向外传播。③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防振垫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④合理进行厂区及车间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各类废物可分类收集,废滤渣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压滤渣堆棚,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氢氧化铝、铝矾土、铝酸钙、PAM包装袋、产品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尾气吸收塔沉渣、仓库、车间沉降粉尘等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②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应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③建设一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废氢氧化钠包装袋、结晶残渣、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防止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等环保设施运行异常,一旦发生故障或异常,应合理调度、及时暂停相关设备的运行并查找故障原因,待修复后再恢复相关生产。②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将厂区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划分后分别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污染物渗入土壤,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③按照危废的管理的规定,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进行分区专门存放,不随意处置,减少此环节对土壤可能造成的危害。④建设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防治治理措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另外,提高企业员工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并定期开展培训。⑤建设单位设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原料及危废的规范管理;定期巡查维护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及时处理非正常运行情况。⑥本项目应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制度措施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比如集中加强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相关监督、监测工作,以及早发现异常,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针对重点风险防范区域应按相应规范设置;污水处置相关区域应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因污水下渗污染厂区地下水;厂区雨水排放口应设设置切换阀,收集初期雨水,并避免污水未经处理外泄进入厂外环境等。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我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在曲靖新闻网进行了首次公示,初步征求周边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我单 (略) 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沾益区人民政府花山街道办事处和《曲靖日报》同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向社会公开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7日。我单位于2024年2月1日,在曲靖信息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征求周边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净水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花山片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36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干燥车间以及固体原料仓库、储罐区、聚合氯化铝固体产品仓库、聚合氯化铝产品储池、压滤渣堆棚、生产技术楼、场内道路、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布设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和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0000t固体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30000t液体工业级聚合氯化铝。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车辆尾气、装修废气、焊接烟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废影响等。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土壤环境影响、环境风险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扬尘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分为施工场地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时对施工场地实施了洒水降尘;易扬尘物料采用篷布覆盖,废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选用封闭式车厢或用篷布遮盖,控制行驶速度。②施工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阶段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装修废气、焊接烟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以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外部管理,聘用现代化水平较高、技术装备较好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文明施工;②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③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提供给园区回填道路及平整其它区域。施工过程中对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做好拦挡、覆盖及相关水土保持措施;②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如木材、钢筋等可回收利用的再次使用或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禁止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进料反应废气:投料-进料-反应-压滤环节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Cl,饮用水级PAC生产线的进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投料、反应、压滤储罐废气经2级水洗塔+2级填料碱液吸收塔(TA002)处理之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工业级PAC生产线的进料度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投料、反应压滤废气经2级水洗塔+2级填料碱液吸收塔(TA006)处理之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②燃烧、干燥废气:饮用水级PAC生产线在制备得到PAC悬浮液后采用天然气热风炉加热干燥,产生的颗粒物为饮用水级PAC产品,另有污染物HCl;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废气通过浓缩洗涤塔+水洗塔+碱液吸收塔尾气处理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处理装置废水、洗渣废水、压滤机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化验室废水等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并回用于项目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工艺用水、废气处理装置用水;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洗渣工序;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暂存并回用于洗渣工序和绿化。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域: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各喷淋塔循环水池、洗渣废水缓冲池、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一般防渗: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干燥车间、压滤间、压滤渣堆棚、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固体原材料仓库、工业级聚合氯化铝固体原材料仓库、聚合氯化铝固体产品仓库、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储池、氯化铝缓冲池、工业级聚合氯化铝储池、化粪池、隔油池等。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等区域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布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分别为SZK01(场地下游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SZK02(场地东侧污染扩散监测点)、SZK03(场地上游背景值监测点)。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企业在选购设备时拟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强度。以保证今后设备投入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卫生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②对噪声污染较大的设备,如水泵、风机等,配置减振基础。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内,以阻挡噪声的向外传播。③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防振垫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④合理进行厂区及车间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各类废物可分类收集,废滤渣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压滤渣堆棚,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氢氧化铝、铝矾土、铝酸钙、PAM包装袋、产品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尾气吸收塔沉渣、仓库、车间沉降粉尘等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②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应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③建设一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废氢氧化钠包装袋、结晶残渣、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防止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等环保设施运行异常,一旦发生故障或异常,应合理调度、及时暂停相关设备的运行并查找故障原因,待修复后再恢复相关生产。②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将厂区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划分后分别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污染物渗入土壤,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③按照危废的管理的规定,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进行分区专门存放,不随意处置,减少此环节对土壤可能造成的危害。④建设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防治治理措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另外,提高企业员工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并定期开展培训。⑤建设单位设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原料及危废的规范管理;定期巡查维护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及时处理非正常运行情况。⑥本项目应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制度措施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比如集中加强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相关监督、监测工作,以及早发现异常,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针对重点风险防范区域应按相应规范设置;污水处置相关区域应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因污水下渗污染厂区地下水;厂区雨水排放口应设设置切换阀,收集初期雨水,并避免污水未经处理外泄进入厂外环境等。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我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在曲靖新闻网进行了首次公示,初步征求周边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我单 (略) 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沾益区人民政府花山街道办事处和《曲靖日报》同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向社会公开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7日。我单位于2024年2月1日,在曲靖信息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征求周边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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