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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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法治思想,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服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综合发力,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档升级,为准格尔旗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旗委、政府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6次,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协调督办。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考评评价和督促检查。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诚信体系建设、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普法宣传、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七大类考评内容纳入年度“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见到实效。

二、依法落实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向各部门征集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准格尔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4个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经旗委批复同意后印发。目录公布后,根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规定,将《准格尔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共计5件,当年已完成5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二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2023年制定印发2件规范性文件,对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后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3件,宣布失效2件,宣布继续有效29件。三是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旗政府聘请法律顾问6家,全程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出具各类法律意见361件,参加各类会议、现场咨询等70次,全旗各党政机关均配备公职律师或聘请了法律顾问,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全面推行清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非限即入”。二是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不断简化企业和群众办事程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28%,全程网办率达82.79%。进一步拓展跨区域通办范围,解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56项事项“全区通办”。全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2336件、“呼包鄂乌通办”业务7181件、“全市通办”业务15977件。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公布31个部门的247项行政许可事项。持续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 (略) 场准入、人社专区、医保专区等高频事项数据与自治区“好差评”系统对接,好评率99.99%,差评回访率100%。进一步提升“蒙速办·鄂能办”掌上服务能力,实名注册人数已达22.46万人。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 (略) 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等文件精神,通过随机抽查48户次中介服务机构,未发现行政机关将其应当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摸底,未发现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过程中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四是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3年版)》,紧抓重点关键,全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高质高效完成示范创建任务,准格尔旗获评“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

四、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在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巡查,及时对调离执法岗位、退休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注销,累计注销行政执法证150个。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共抽查28个部门103卷案件进行现场互查互评,及时纠正各部门执法案卷中不规范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二是推进执法培训。组织全旗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培训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167名,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办案质量。三是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全旗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104批次, (略) 场主体1889户,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36批次, (略) 场主体297户。部门内开展抽查68批次, (略) 场主体1592户。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紧密围绕和服务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构建和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监督纠错、规范执法的功能作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8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矛盾纠纷2062件,调解成功2035件,调解成功率达98.69%,经司法确认164件。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4件。对全旗人大代表票决的8项民生实事工作实行清单式动态监督。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年公开信息10845条。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82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制发《2023年全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的通知》,全旗各有关部门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19份、公务员签订《公务员诚信承诺书》200余份,公布至各单位公众平台,让社会各界监督政府部门履职践诺工作。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法治思想,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服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综合发力,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档升级,为准格尔旗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旗委、政府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6次,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协调督办。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考评评价和督促检查。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诚信体系建设、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普法宣传、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七大类考评内容纳入年度“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见到实效。

二、依法落实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向各部门征集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准格尔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4个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经旗委批复同意后印发。目录公布后,根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规定,将《准格尔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共计5件,当年已完成5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二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2023年制定印发2件规范性文件,对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后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3件,宣布失效2件,宣布继续有效29件。三是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旗政府聘请法律顾问6家,全程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出具各类法律意见361件,参加各类会议、现场咨询等70次,全旗各党政机关均配备公职律师或聘请了法律顾问,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全面推行清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非限即入”。二是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不断简化企业和群众办事程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28%,全程网办率达82.79%。进一步拓展跨区域通办范围,解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56项事项“全区通办”。全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2336件、“呼包鄂乌通办”业务7181件、“全市通办”业务15977件。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公布31个部门的247项行政许可事项。持续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 (略) 场准入、人社专区、医保专区等高频事项数据与自治区“好差评”系统对接,好评率99.99%,差评回访率100%。进一步提升“蒙速办·鄂能办”掌上服务能力,实名注册人数已达22.46万人。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 (略) 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等文件精神,通过随机抽查48户次中介服务机构,未发现行政机关将其应当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摸底,未发现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过程中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四是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3年版)》,紧抓重点关键,全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高质高效完成示范创建任务,准格尔旗获评“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

四、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在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巡查,及时对调离执法岗位、退休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注销,累计注销行政执法证150个。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共抽查28个部门103卷案件进行现场互查互评,及时纠正各部门执法案卷中不规范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二是推进执法培训。组织全旗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培训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167名,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办案质量。三是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全旗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104批次, (略) 场主体1889户,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36批次, (略) 场主体297户。部门内开展抽查68批次, (略) 场主体1592户。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紧密围绕和服务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构建和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监督纠错、规范执法的功能作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8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矛盾纠纷2062件,调解成功2035件,调解成功率达98.69%,经司法确认164件。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4件。对全旗人大代表票决的8项民生实事工作实行清单式动态监督。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年公开信息10845条。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82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制发《2023年全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的通知》,全旗各有关部门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19份、公务员签订《公务员诚信承诺书》200余份,公布至各单位公众平台,让社会各界监督政府部门履职践诺工作。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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