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西安经开区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2号),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 (略) 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4〕10号),现 (略) 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指企业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企业技术开发、工艺开发、产品开发以及有关技术服务活动,可以自行建立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建,在管理上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的内设机构或法人实体,机构名称和组织形式由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备案条件
凡是符合“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有项目”的研发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研发机构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已经建立研发机构,且开展了研发活动。
(三)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研发、试验条件,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研发项目不少于2项。
(四)企业填报了统计部门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和账务处理。
三、备案程序
(一)请区内各企业自愿向经开区工信局提出备案申请,按要求编制《 (略) 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报告》,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及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支持政策
(一)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 (略) 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证书。
(二)实施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对通过备案的企业开发的创新产品、购置的研发检测设备、开展的创新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其他类型项目和平台认定中,将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作为前置或优先条件。
五、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备案,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主动加强研发机构建设,认真填报统计部门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客观反映企业研发活动开展情况。
(二) (略) 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需申请备案。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3月25日前将1份纸质资料及电子版(整套申报资料盖章后扫描整理为1个PDF文件,并附汇总表word文件),报送至经开区工信局,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将不予受理。
经开区联系人:张慧文 曲睿
电话:*
地 址: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1606室
2024年2月26日
区内各企业: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4〕2号),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 (略) 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4〕10号),现 (略) 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指企业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企业技术开发、工艺开发、产品开发以及有关技术服务活动,可以自行建立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建,在管理上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的内设机构或法人实体,机构名称和组织形式由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备案条件
凡是符合“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有项目”的研发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研发机构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已经建立研发机构,且开展了研发活动。
(三)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研发、试验条件,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研发项目不少于2项。
(四)企业填报了统计部门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和账务处理。
三、备案程序
(一)请区内各企业自愿向经开区工信局提出备案申请,按要求编制《 (略) 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报告》,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及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支持政策
(一)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 (略) 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证书。
(二)实施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对通过备案的企业开发的创新产品、购置的研发检测设备、开展的创新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其他类型项目和平台认定中,将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作为前置或优先条件。
五、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备案,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主动加强研发机构建设,认真填报统计部门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客观反映企业研发活动开展情况。
(二) (略) 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需申请备案。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3月25日前将1份纸质资料及电子版(整套申报资料盖章后扫描整理为1个PDF文件,并附汇总表word文件),报送至经开区工信局,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将不予受理。
经开区联系人:张慧文 曲睿
电话:*
地 址: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1606室
2024年2月26日
陕西
陕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