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在市委、 (略) 自然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贯彻落实《 (略)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关于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等确定的目标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扎实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部门工作重要位置,与部门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高效推进。二是持续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建立干部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略) (略) 办《 (略)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提升立法制规质效

(略) 人大做好立法“回头看”工作。配合完成《 (略) 山体保护条例》《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略)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总体肯定。 (略) (略) 自然资 (略) 级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委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上报处理意见。 (略) 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2件,延长有效期5件。同时,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新制定出台《〈 (略) 山体保护条例〉市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2件规范性文件。三是不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审查规则,严禁出台含有妨碍平 (略) 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情形的政策措施。同时,定期清理存量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对相关政策文件定期进行评估清理。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推动《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略) 国土空间总体 (略) 政府批准, (略)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智囊作用。鼓励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文件制定、行政争议案件办理等涉法事务研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公职律师法律法规支撑作用。三是加大重要文件法制审核力度。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事前合法性审查,系统评估社会稳定等各类风险因素,对《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等,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多措并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略) 中院、 (略) 、市司法局等 (略) 2022年度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并组织学习20 (略) 自然资源争议典型案例。2023年6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组建到位,举办执法专题培训班。 (略) 司法局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全方位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略) 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自然资源执法重点监管制度的意见》,从政府层面制发管理文件强力推动例行督察、“清零”行动等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建成实时智能监管系统和“云里听”矿山防盗采系统,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将违法违规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出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 (略) 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3〕2号)等制度的同时,规范《 (略) 山体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创设的3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定,出台《〈 (略) 山体保护条例〉市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略) 级以上开发园区赋权工作。 (略) 政府《 (略) 级及以上开发园区行政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通知》(镇政办发〔2023〕30号),将临时用地审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等8项事项 (略) 级以上开发园区的派出机构行使,推动“园区事园区办”优化升级。二是持续深化自然资源事项改革。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有3宗产业用地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三证同发”,实行“交地即交证”。 (略) 住建等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实现7小时内“五证联发,拿地即开工”。进一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现测绘成果线上提交和审核、部门之间以及前后环节之间的数据共享。三是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2 (略) 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领域告知承诺信用管理的工作意见》的基础上, (略) 发改委出台《 (略) 不动产登记领域承诺信息“一诺一码”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保障了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地。四是积极探索推行“柔性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对当事人事前辅导、行政执法风险提示、行政监管劝诫、轻微违法警示、突出问题约谈等体现柔性执法灵活监管特点的工作制度,探索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出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六、提高复议应诉能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健全“具体业务处室承办、法治机构把关、专职律师参与”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倒逼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优化末端治理,把好行政争议案件事实关、法律关、决定关,加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审理力度,重视实地调查、听取申请人意见和集体会审。提升重大、复杂案件处理水平。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略) 系统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评查规范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的工作机制进行,对每本案卷的特色亮点、存在问题进行客观评价,真实记录评查结果逐个填写评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将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 (略) 系统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指导性、教育性、警示性作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是构建促进和谐解决行政纠纷新格局。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略) 共同推进“检源行”党建联盟新探索,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开创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配合新局面。

七、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多项“主题日”宣传活动。结合“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点,充分运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纸质媒体组织专版普法宣传,积极采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二是持续开展“走进冬训会场 宣讲耕地保护”宣传活动。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走进冬训会场 宣讲耕地保护”系列活动,打造“耕地保护‘镇’当时”品牌。 (略) 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将宣讲 (略) 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统筹推进,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三是扎实开展长江保护法和江豚保护宣传活动。将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略) 系统日常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优化沿江空间布局、摸清沿江自然资源状况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集中宣传教育。举办镇 (略) 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镇江长江江豚保护主题月启动仪式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镇 (略) 级自然保护区被授予“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CBRN)成员证书”,成为202 (略) 唯一一个加入CBRN的自然保护区。

八、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做好信用监管工作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保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依法依规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双公示”信用网站发布,有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审慎监管机制,推广建立“承诺即修复”轻微失信豁免机制,给予必要的失信整改缓冲期,有效控制增量失信主体。同时,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实行失信名单管理。引导失信企业主动履责补过,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十周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略) 委、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治自然建设, (略) 系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略) 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为奋力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力量。

2023年以来,在市委、 (略) 自然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贯彻落实《 (略)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关于 (略) 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等确定的目标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扎实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部门工作重要位置,与部门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高效推进。二是持续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建立干部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略) (略) 办《 (略)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提升立法制规质效

(略) 人大做好立法“回头看”工作。配合完成《 (略) 山体保护条例》《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略)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总体肯定。 (略) (略) 自然资 (略) 级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委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上报处理意见。 (略) 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2件,延长有效期5件。同时,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新制定出台《〈 (略) 山体保护条例〉市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2件规范性文件。三是不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审查规则,严禁出台含有妨碍平 (略) 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情形的政策措施。同时,定期清理存量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对相关政策文件定期进行评估清理。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推动《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略) 国土空间总体 (略) 政府批准, (略)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智囊作用。鼓励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文件制定、行政争议案件办理等涉法事务研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公职律师法律法规支撑作用。三是加大重要文件法制审核力度。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事前合法性审查,系统评估社会稳定等各类风险因素,对《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等,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多措并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略) 中院、 (略) 、市司法局等 (略) 2022年度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并组织学习20 (略) 自然资源争议典型案例。2023年6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组建到位,举办执法专题培训班。 (略) 司法局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全方位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略) 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自然资源执法重点监管制度的意见》,从政府层面制发管理文件强力推动例行督察、“清零”行动等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建成实时智能监管系统和“云里听”矿山防盗采系统,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将违法违规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出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 (略) 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3〕2号)等制度的同时,规范《 (略) 山体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创设的3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定,出台《〈 (略) 山体保护条例〉市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略) 级以上开发园区赋权工作。 (略) 政府《 (略) 级及以上开发园区行政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通知》(镇政办发〔2023〕30号),将临时用地审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等8项事项 (略) 级以上开发园区的派出机构行使,推动“园区事园区办”优化升级。二是持续深化自然资源事项改革。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有3宗产业用地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三证同发”,实行“交地即交证”。 (略) 住建等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实现7小时内“五证联发,拿地即开工”。进一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现测绘成果线上提交和审核、部门之间以及前后环节之间的数据共享。三是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2 (略) 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领域告知承诺信用管理的工作意见》的基础上, (略) 发改委出台《 (略) 不动产登记领域承诺信息“一诺一码”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保障了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地。四是积极探索推行“柔性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对当事人事前辅导、行政执法风险提示、行政监管劝诫、轻微违法警示、突出问题约谈等体现柔性执法灵活监管特点的工作制度,探索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出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六、提高复议应诉能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健全“具体业务处室承办、法治机构把关、专职律师参与”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倒逼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优化末端治理,把好行政争议案件事实关、法律关、决定关,加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审理力度,重视实地调查、听取申请人意见和集体会审。提升重大、复杂案件处理水平。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略) 系统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评查规范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的工作机制进行,对每本案卷的特色亮点、存在问题进行客观评价,真实记录评查结果逐个填写评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将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 (略) 系统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指导性、教育性、警示性作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是构建促进和谐解决行政纠纷新格局。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略) 共同推进“检源行”党建联盟新探索,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开创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配合新局面。

七、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多项“主题日”宣传活动。结合“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点,充分运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纸质媒体组织专版普法宣传,积极采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二是持续开展“走进冬训会场 宣讲耕地保护”宣传活动。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走进冬训会场 宣讲耕地保护”系列活动,打造“耕地保护‘镇’当时”品牌。 (略) 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将宣讲 (略) 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统筹推进,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三是扎实开展长江保护法和江豚保护宣传活动。将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略) 系统日常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优化沿江空间布局、摸清沿江自然资源状况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集中宣传教育。举办镇 (略) 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镇江长江江豚保护主题月启动仪式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镇 (略) 级自然保护区被授予“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CBRN)成员证书”,成为202 (略) 唯一一个加入CBRN的自然保护区。

八、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做好信用监管工作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保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依法依规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双公示”信用网站发布,有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审慎监管机制,推广建立“承诺即修复”轻微失信豁免机制,给予必要的失信整改缓冲期,有效控制增量失信主体。同时,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实行失信名单管理。引导失信企业主动履责补过,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十周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略) 委、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治自然建设, (略) 系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略) 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为奋力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力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