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生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生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生态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宁平工管发〔202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生态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红崖子园生态环境,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和人居环境,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园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原有场地进行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底泥清挖工程、修建截流堤工程及铺撒草籽。
(一)土方工程
项目区范围为39705.3㎡,总挖方量96.56m3,总填方量86858.89m3,其中:回填天然土78917.89m3,回填种植土7941m3,回填深度为0.2m。
(二)底泥清挖工程
清挖淤泥总面积为8581.93㎡,深度0.5m,清理淤泥土方量总计为4290.965m3,清理完毕之后回填干土至原始地坪,回填土方量为4290.965m3。
(三)修建截流堤工程
砌护单侧混凝土截流堤120m,高5m,下部铺设土工布。
(四)铺撒草籽
对平整区域铺撒草籽,铺撒面积为39705.3㎡。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月-2024年6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24万元,其他费用15.64万元,预备费12.11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269.99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生态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宁平工管发〔202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生态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红崖子园生态环境,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和人居环境,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园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红崖子园红赛路南侧原有场地进行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底泥清挖工程、修建截流堤工程及铺撒草籽。
(一)土方工程
项目区范围为39705.3㎡,总挖方量96.56m3,总填方量86858.89m3,其中:回填天然土78917.89m3,回填种植土7941m3,回填深度为0.2m。
(二)底泥清挖工程
清挖淤泥总面积为8581.93㎡,深度0.5m,清理淤泥土方量总计为4290.965m3,清理完毕之后回填干土至原始地坪,回填土方量为4290.965m3。
(三)修建截流堤工程
砌护单侧混凝土截流堤120m,高5m,下部铺设土工布。
(四)铺撒草籽
对平整区域铺撒草籽,铺撒面积为39705.3㎡。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月-2024年6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24万元,其他费用15.64万元,预备费12.11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269.99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