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宜安精密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密铸锻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宜安精密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密铸锻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徽宜安精 (略) 年产5000吨精密铸锻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精密铸锻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怀宁县工业园雄山东路15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宜安精 (略) | ||
编制主持人 | 詹点击查看>>79(安徽 (略) )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怀宁县工业园雄山东路15号,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条年回收5000吨旧覆膜砂再生利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并购置射芯机、加工中心、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刨床、数控锯床、液压机等设备,目建成后可再生利用5000吨旧覆膜砂和增加产品机加工工序。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运营期项目熔炼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覆膜砂模具制作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技改工程覆膜砂再生利用生产线前段砂处理废气经“旋风+布袋”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后段砂再生废气经“旋风+水浴”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车间密闭,加强车间管理。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 | ||
二、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本项目运营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中边角料、次品回用于生产,除尘器金属粉尘、除尘器废砂粉尘、筛分废砂、废包装物、废布袋收集后集中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桶。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徽宜安精 (略) 年产5000吨精密铸锻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精密铸锻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怀宁县工业园雄山东路15号 | ||
建设单位 | 安徽宜安精 (略) | ||
编制主持人 | 詹点击查看>>79(安徽 (略) )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怀宁县工业园雄山东路15号,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条年回收5000吨旧覆膜砂再生利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并购置射芯机、加工中心、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刨床、数控锯床、液压机等设备,目建成后可再生利用5000吨旧覆膜砂和增加产品机加工工序。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运营期项目熔炼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覆膜砂模具制作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技改工程覆膜砂再生利用生产线前段砂处理废气经“旋风+布袋”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后段砂再生废气经“旋风+水浴”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车间密闭,加强车间管理。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 | ||
二、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本项目运营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中边角料、次品回用于生产,除尘器金属粉尘、除尘器废砂粉尘、筛分废砂、废包装物、废布袋收集后集中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桶。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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