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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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略) 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

(略) (略)

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园原有商品鸡中转平台厂区

(略)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园原有商品鸡中转平台厂区,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的“年交易3500万羽/年商品鸡中转项目”,将其中运输至平台的1100万羽活鸡进行屠宰加工,新建屠宰车间2座(总建筑面积1125㎡)、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内设置鲜鸡加工流水线、包装、冷鲜保藏中心等;主要生产工艺:挂鸡-电麻-宰杀-沥血-浸烫-脱毛打爪-全自动掏膛-消毒-预冷-风冷-包装-冷藏。主要生产设备:电晕机、宰杀机、浸烫池、头脖脱毛机、链条式打爪机、卧式脱毛机、打胗机、消毒池、预冷清洗池、吊钩清洗机、冷冻库、冷藏库等;主要原辅材料:活肉鸡、PAC、PAM、包装箱、包装袋等;生产规模:年屠宰活鸡1100万羽,产品:白条鸡16599吨/年、鸡胗鸡肝等鸡杂755吨/年、鸡血1146吨/年;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

一、废气。(1)屠宰车间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分别采用负压统一收集,分别收集后通过2套喷淋除臭塔处理,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密闭加盖措施收集,通过除臭喷淋塔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进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厂区中转平台不外排;(2)屠宰车间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工艺“格栅-隔油集水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规模:400m3/d”)处理后,同职工生活污水合并通过自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及时外售综合利用,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厂区污水总排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略) 、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略) 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1100万羽冷鲜鸡项目

(略) (略)

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园原有商品鸡中转平台厂区

(略)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园原有商品鸡中转平台厂区,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的“年交易3500万羽/年商品鸡中转项目”,将其中运输至平台的1100万羽活鸡进行屠宰加工,新建屠宰车间2座(总建筑面积1125㎡)、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内设置鲜鸡加工流水线、包装、冷鲜保藏中心等;主要生产工艺:挂鸡-电麻-宰杀-沥血-浸烫-脱毛打爪-全自动掏膛-消毒-预冷-风冷-包装-冷藏。主要生产设备:电晕机、宰杀机、浸烫池、头脖脱毛机、链条式打爪机、卧式脱毛机、打胗机、消毒池、预冷清洗池、吊钩清洗机、冷冻库、冷藏库等;主要原辅材料:活肉鸡、PAC、PAM、包装箱、包装袋等;生产规模:年屠宰活鸡1100万羽,产品:白条鸡16599吨/年、鸡胗鸡肝等鸡杂755吨/年、鸡血1146吨/年;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

一、废气。(1)屠宰车间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分别采用负压统一收集,分别收集后通过2套喷淋除臭塔处理,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密闭加盖措施收集,通过除臭喷淋塔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进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厂区中转平台不外排;(2)屠宰车间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工艺“格栅-隔油集水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规模:400m3/d”)处理后,同职工生活污水合并通过自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伊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及时外售综合利用,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厂区污水总排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略) 、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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