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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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2-27


  根据润华(中山) (略) 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润华(中山) (略) 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润华(中山) (略)

项目概况

润华(中山) (略) 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 (略) 坦洲镇前进二路4号厂房之一,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6分45.060秒,北纬22度17分56.455秒,项目用地面积1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 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环保塑料袋,预计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厚度约0.03毫米)。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袋生产,涉及投料、拌料、破碎、吹膜、印膜、封切、包装工序,破碎密闭作业;印膜机及印版用抹布擦拭。
吹膜工序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印模工序废气(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者;总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封切工序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3)项目厂界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者;总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项目按相关要求落实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内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151.2t/a)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 (略) 坦 (略) 处理。
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次品、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油和油墨的废抹布、废油墨包装物、废凹印版辊、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2-27


  根据润华(中山) (略) 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润华(中山) (略) 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润华(中山) (略)

项目概况

润华(中山) (略) 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 (略) 坦洲镇前进二路4号厂房之一,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6分45.060秒,北纬22度17分56.455秒,项目用地面积1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 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环保塑料袋,预计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厚度约0.03毫米)。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袋生产,涉及投料、拌料、破碎、吹膜、印膜、封切、包装工序,破碎密闭作业;印膜机及印版用抹布擦拭。
吹膜工序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印模工序废气(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者;总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封切工序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3)项目厂界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者;总VOC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项目按相关要求落实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内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151.2t/a)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 (略) 坦 (略) 处理。
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次品、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油和油墨的废抹布、废油墨包装物、废凹印版辊、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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