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宜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关于2023年宜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2023年,我市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略) 政府、 (略) 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我市治污降碳增绿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比率保持在80%以上,优于年度目标任务。地表水质量持续稳定,优于考核目标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23年,我市PM2.5浓度均值为39.6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4.6%, (略) 同比改善幅度排名第三;PM10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下降3.0%, (略) 同比改善幅度排名第四。优良率为80.8%,优良天数为295天,较2022年同期下降5.0%, (略) 同比减少幅度排名第三,实现了颗粒物浓度双降。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整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共完成22家重点涉VOCS企业改造项目66个,工业窑炉深度治理项目23个,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二是持续做好移动源防治。全年完成机动车路检路查10次111台次,查处超标车辆12台;开展机动车入户监测3次1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43台次。公安机关开展禁限行道路抓拍,处罚2225台次。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加大对飞扬洒漏检查力度,联合上路检查24次,查处违法案件16起。三是“水润宜城”净尘行动初见成效。加强城乡扬尘治理,开展“水润宜城”净尘行动,镇(街道)、村(社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大型重点工程项目联动发力,同步清扫、同步洒水降尘,协同治污,PM10浓度下降明显。四是科学调度有效应对。坚持周五大气工作会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定期会商研判,分析数据,总结经验,精准提出应对措施。强化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考核,协调各部门强化联动,同向发力,市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联合开展道路运输“飞扬撒漏”和禁限行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五是切实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始终保持秸杆禁烧高压态势,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严格落实禁烧包保责任,强化督办巡查。全市全年焚烧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内,创历史禁烧工作最好成绩。
(二)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水质量持续稳定。
全市2个国考、 (略) (略) 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汉江(宜城段)水质保持在功能区划Ⅱ类标准,蛮河和碑河(宜城段)水质均值保持在功能区划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一是加强汉江流域生态保护。以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为重点,着力解决汉江、蛮河、长渠、木渠及老浆沟、盘岗渠等水系污染问题, (略) 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印发《关于加强汉江宜城流域生态保护的决定》,出台《 (略) 汉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推进蛮河流域精准管控。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蛮河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蛮河水质巡查,加大工业源、畜禽养殖源、生活源、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全年共发现问题79条,整改到位79条,保障了蛮河水质持续稳定。三是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进展迅速。今年完成水岸星都东600米生活污水排口、太平村四组生活污水排口、郭海闸排口等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 (略) 209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195个整治任务,剩余需工程化整治龙头闸、野鸡城闸、腊树沟排口已全面开工整治,2024年可全面完成整治。四是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力。向上争取资金3000余万元, (略) 11个城乡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勘界划标、设置拦网、控污截污,定期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略) 饮用水安全合格。完成新增莺河一库饮用水源地编制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五是流域水环境治理进展迅速。蛮河流域(宜城段)综合治理项目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进展迅速,主体工程已完工,2024年可投入使用。河库“四乱”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进展迅速,汉江27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验收销号,沿岸存在多年的违章建筑、砂场拆除完毕,实现了水清岸绿。严格落实河库水质季度定期检测通报制度,河湖库水质持续向好。申报入库流域治理及饮用水源地整治项目21个,涉及投资30亿元,对改善蛮河、莺河等河湖库水质意义重大。
(三)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风险有效管控。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7.3%左右。一是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到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地下水达标率为90%。配合化工园区合规认定,全力消除化工产业园区土壤污染,完成襄阳(宜城)精细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整治问题4项。嘉施利、回天、新鄂西、零*实业、东方化工5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环境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新东方、龙祥化工等4家单位完成土壤风险排查。二是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有序。督促89家企业和42家医疗企业,3家危废和医废经营单位完成年度申报。129家企事业单位完成年度核查,13家企业开展新化学物质调查,对48家重点产废单位进行综合评估,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坚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亿亮公司危险废物违法案件做为典 (略) 推广。三是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突出。推动19个行政村高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1个行政村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3%,较上年提升22个百分点。大力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略) 、 (略) 统一调度下,开展了化工园区水环境、危险废物管理、汽修行业综合整治、砖瓦行业综合整治、排污许可专项等六类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涉气企业54家,立案查处16家;检查涉水企业27家,立案查处1家;排查散乱污点位50余处,对27家无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了“两断三清”;开展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完成177个问题整改。二是加强汉江流域执法监管。联合水利、交通运输、万洋州湿地公园开展常态化巡护管护,加大对湿地范围内擅自放牧、捕猎野生动物、倾倒垃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在生态湿地范围内违规放牧2起,罚款2万元。持续推进汉江禁捕,护好一江碧水,全年侦办非法捕捞案件23起,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10件,其中5件案件的被告人经引导进行了增值放流,修复汉江生态环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等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联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移交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起,判处刑罚1起,移交行政拘留2起。向相关部门发送检查建议收3份,整改问题3个,为提升公众环境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执法和司法保障。
2023年共立案66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7个,处罚金额174.59万元,移交涉嫌刑事犯罪2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判处刑罚2人,判处生态损害修复1起,修复金139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五)从严从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警示片交办问题整改有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快速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的环境突出问题,城区老浆沟水体水质明显好转,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公众评议满意度为93.6%。 (略) 环保督察交办15个督查交办件、13个信访件、2个舆情件正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 (略) 级终验。二是生态环境问题“起底清仓”。组织12个副县级领导任组长的检 (略) 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大摸排、大起底,共发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44个,其中新发现生态环境问题315个,历次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29个。目前新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280个,64个问题正在整改。29个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弹问题已整改25个,4个问题正在推进。
(六)提升服务能力,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积极回应环境信访诉求。高度重视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包保制、限时办结制、信访回访制,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300余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回访率100%。二是助力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争取944万元支持湖北 (略) 、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葛 (略)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通过中央大气污 (略) 级审核。三是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准入,从严审查把关,全年共否决高排放、高污染类项目5个。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开展污染深度治理。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提前介入,实现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服务,全年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5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5个。四是城区环境噪声质量。市区101个生活点位声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3.0分贝,14条道路21个监测点位交通噪声昼间均值为64.6分贝,符合城区噪声控制标准。
(七)扎实开展生态建设,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全市11个镇(街道) (略) 级生态镇,69个 (略) 级生态村。省级生 (略) 已过初验,各项指标全部合格,进入考核终验名单。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持续向好,年均向上争取生态转移支付资金5500万元。一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大力开展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涵养水源,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鸟类生存环境,完成湿地食源性植物栽植1400棵。围绕净化水质,对湿地公园太平村段至汉江一桥段约6公里临近城区湿地岸线和近水域垃圾进行全域清理和打捞,清运汉江沿线建筑垃圾2000多吨。启动实施中 (略) (略) 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省级国土绿化流域治理试点示范、 (略) 国家储备林等3个项目,植树100万余株。二是矿山修复持续推进。制定《 (略)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对现状调查确认自然修复条件具备的,以自然修复为主,对岩形地质条件明显的,以工程修复为主,2023年自然修复遗留矿山48.7836公顷,督促17家生产在建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其中5家未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八)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一是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3?22”世界水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大生态环境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6月5日“无车日”活动当天10000多名公职人员自觉参与绿色出行倡议,城区车辆出行比平时减少20%。首届全国生态日,56家重点企业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暨行政处罚预警通知书》,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把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开展送法入企。针对碳排放企业,开展“双碳”培训,提升减排意识;针对产废企业,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培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针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培训,有效推动塑料污染治理。三是开设环保讲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三个班次100多名学员作精彩的环保知识讲座,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
2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虽然圆满完成,但是在生态环境领域一些环境问题仍然很突出: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距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水环境质量压力较大,受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因素影响,汛期连续强降雨后,蛮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三是化工产业园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压力较大。还有一些结构性和趋势性问题将长期存在,短时期内无法缓解, (略)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影响较大。
三、2024年重点生态环境工作
2024年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略) 环委会工作安排, (略) 之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用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实施东方化工、葛州坝(宜城) (略) 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空气监测站点优化升级等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长江高水平十大保护行动,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步伐。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三)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对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保护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继续实施汉江、蛮河生态系统保护和矿山修复等重大工程。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 (略) ,加大对化工环境风险企业及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四) (略) 级生态文 (略) 创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略) “五级联创”工作部署, (略) 级生态文 (略) 、省级生态村创建,2024年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完成1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
(五)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一是扎实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反馈问题毫不含糊、不打折扣,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做好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进驻准备,切实抓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
2024年1月25日
2023年,我市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略) 政府、 (略) 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我市治污降碳增绿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比率保持在80%以上,优于年度目标任务。地表水质量持续稳定,优于考核目标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23年,我市PM2.5浓度均值为39.6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4.6%, (略) 同比改善幅度排名第三;PM10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下降3.0%, (略) 同比改善幅度排名第四。优良率为80.8%,优良天数为295天,较2022年同期下降5.0%, (略) 同比减少幅度排名第三,实现了颗粒物浓度双降。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整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共完成22家重点涉VOCS企业改造项目66个,工业窑炉深度治理项目23个,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二是持续做好移动源防治。全年完成机动车路检路查10次111台次,查处超标车辆12台;开展机动车入户监测3次1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43台次。公安机关开展禁限行道路抓拍,处罚2225台次。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加大对飞扬洒漏检查力度,联合上路检查24次,查处违法案件16起。三是“水润宜城”净尘行动初见成效。加强城乡扬尘治理,开展“水润宜城”净尘行动,镇(街道)、村(社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大型重点工程项目联动发力,同步清扫、同步洒水降尘,协同治污,PM10浓度下降明显。四是科学调度有效应对。坚持周五大气工作会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定期会商研判,分析数据,总结经验,精准提出应对措施。强化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考核,协调各部门强化联动,同向发力,市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联合开展道路运输“飞扬撒漏”和禁限行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五是切实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始终保持秸杆禁烧高压态势,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严格落实禁烧包保责任,强化督办巡查。全市全年焚烧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内,创历史禁烧工作最好成绩。
(二)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水质量持续稳定。
全市2个国考、 (略) (略) 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汉江(宜城段)水质保持在功能区划Ⅱ类标准,蛮河和碑河(宜城段)水质均值保持在功能区划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一是加强汉江流域生态保护。以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为重点,着力解决汉江、蛮河、长渠、木渠及老浆沟、盘岗渠等水系污染问题, (略) 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印发《关于加强汉江宜城流域生态保护的决定》,出台《 (略) 汉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推进蛮河流域精准管控。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蛮河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蛮河水质巡查,加大工业源、畜禽养殖源、生活源、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全年共发现问题79条,整改到位79条,保障了蛮河水质持续稳定。三是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进展迅速。今年完成水岸星都东600米生活污水排口、太平村四组生活污水排口、郭海闸排口等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 (略) 209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195个整治任务,剩余需工程化整治龙头闸、野鸡城闸、腊树沟排口已全面开工整治,2024年可全面完成整治。四是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力。向上争取资金3000余万元, (略) 11个城乡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勘界划标、设置拦网、控污截污,定期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略) 饮用水安全合格。完成新增莺河一库饮用水源地编制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五是流域水环境治理进展迅速。蛮河流域(宜城段)综合治理项目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进展迅速,主体工程已完工,2024年可投入使用。河库“四乱”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进展迅速,汉江27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验收销号,沿岸存在多年的违章建筑、砂场拆除完毕,实现了水清岸绿。严格落实河库水质季度定期检测通报制度,河湖库水质持续向好。申报入库流域治理及饮用水源地整治项目21个,涉及投资30亿元,对改善蛮河、莺河等河湖库水质意义重大。
(三)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风险有效管控。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7.3%左右。一是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到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地下水达标率为90%。配合化工园区合规认定,全力消除化工产业园区土壤污染,完成襄阳(宜城)精细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整治问题4项。嘉施利、回天、新鄂西、零*实业、东方化工5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环境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新东方、龙祥化工等4家单位完成土壤风险排查。二是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有序。督促89家企业和42家医疗企业,3家危废和医废经营单位完成年度申报。129家企事业单位完成年度核查,13家企业开展新化学物质调查,对48家重点产废单位进行综合评估,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坚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亿亮公司危险废物违法案件做为典 (略) 推广。三是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突出。推动19个行政村高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1个行政村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3%,较上年提升22个百分点。大力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略) 、 (略) 统一调度下,开展了化工园区水环境、危险废物管理、汽修行业综合整治、砖瓦行业综合整治、排污许可专项等六类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涉气企业54家,立案查处16家;检查涉水企业27家,立案查处1家;排查散乱污点位50余处,对27家无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了“两断三清”;开展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完成177个问题整改。二是加强汉江流域执法监管。联合水利、交通运输、万洋州湿地公园开展常态化巡护管护,加大对湿地范围内擅自放牧、捕猎野生动物、倾倒垃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在生态湿地范围内违规放牧2起,罚款2万元。持续推进汉江禁捕,护好一江碧水,全年侦办非法捕捞案件23起,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10件,其中5件案件的被告人经引导进行了增值放流,修复汉江生态环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等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联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移交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起,判处刑罚1起,移交行政拘留2起。向相关部门发送检查建议收3份,整改问题3个,为提升公众环境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执法和司法保障。
2023年共立案66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7个,处罚金额174.59万元,移交涉嫌刑事犯罪2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判处刑罚2人,判处生态损害修复1起,修复金139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五)从严从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警示片交办问题整改有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快速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的环境突出问题,城区老浆沟水体水质明显好转,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公众评议满意度为93.6%。 (略) 环保督察交办15个督查交办件、13个信访件、2个舆情件正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 (略) 级终验。二是生态环境问题“起底清仓”。组织12个副县级领导任组长的检 (略) 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大摸排、大起底,共发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44个,其中新发现生态环境问题315个,历次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29个。目前新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280个,64个问题正在整改。29个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弹问题已整改25个,4个问题正在推进。
(六)提升服务能力,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积极回应环境信访诉求。高度重视群众合理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包保制、限时办结制、信访回访制,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300余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回访率100%。二是助力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争取944万元支持湖北 (略) 、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葛 (略)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通过中央大气污 (略) 级审核。三是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准入,从严审查把关,全年共否决高排放、高污染类项目5个。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开展污染深度治理。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提前介入,实现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服务,全年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5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5个。四是城区环境噪声质量。市区101个生活点位声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3.0分贝,14条道路21个监测点位交通噪声昼间均值为64.6分贝,符合城区噪声控制标准。
(七)扎实开展生态建设,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全市11个镇(街道) (略) 级生态镇,69个 (略) 级生态村。省级生 (略) 已过初验,各项指标全部合格,进入考核终验名单。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持续向好,年均向上争取生态转移支付资金5500万元。一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大力开展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涵养水源,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鸟类生存环境,完成湿地食源性植物栽植1400棵。围绕净化水质,对湿地公园太平村段至汉江一桥段约6公里临近城区湿地岸线和近水域垃圾进行全域清理和打捞,清运汉江沿线建筑垃圾2000多吨。启动实施中 (略) (略) 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省级国土绿化流域治理试点示范、 (略) 国家储备林等3个项目,植树100万余株。二是矿山修复持续推进。制定《 (略)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对现状调查确认自然修复条件具备的,以自然修复为主,对岩形地质条件明显的,以工程修复为主,2023年自然修复遗留矿山48.7836公顷,督促17家生产在建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其中5家未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八)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一是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3?22”世界水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大生态环境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6月5日“无车日”活动当天10000多名公职人员自觉参与绿色出行倡议,城区车辆出行比平时减少20%。首届全国生态日,56家重点企业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暨行政处罚预警通知书》,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把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开展送法入企。针对碳排放企业,开展“双碳”培训,提升减排意识;针对产废企业,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培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针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培训,有效推动塑料污染治理。三是开设环保讲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三个班次100多名学员作精彩的环保知识讲座,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
2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虽然圆满完成,但是在生态环境领域一些环境问题仍然很突出: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距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水环境质量压力较大,受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因素影响,汛期连续强降雨后,蛮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三是化工产业园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压力较大。还有一些结构性和趋势性问题将长期存在,短时期内无法缓解, (略)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影响较大。
三、2024年重点生态环境工作
2024年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略) 环委会工作安排, (略) 之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用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实施东方化工、葛州坝(宜城) (略) 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空气监测站点优化升级等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长江高水平十大保护行动,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步伐。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三)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对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保护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继续实施汉江、蛮河生态系统保护和矿山修复等重大工程。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 (略) ,加大对化工环境风险企业及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四) (略) 级生态文 (略) 创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略) “五级联创”工作部署, (略) 级生态文 (略) 、省级生态村创建,2024年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完成1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
(五)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一是扎实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反馈问题毫不含糊、不打折扣,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做好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进驻准备,切实抓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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