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明尔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市明尔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一、总平面图
1.场地标高、建筑零点黄海高程、屋面最高点黄海高程更正;
2.综合楼、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轮廓调整,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变大,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总建筑面积变小;
3.围墙线调整;
4.植草砖停车位调整为普通停车位。
二、建筑单体
1.综合楼、厂房外立面颜色调整;
2.厂房一、二、四层部分门窗位置修改;
3.综合楼一层部分门窗位置调整、二层空调外机百叶取消、屋面层调整;
4.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修改后建筑外立面能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2月27日至3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一、总平面图
1.场地标高、建筑零点黄海高程、屋面最高点黄海高程更正;
2.综合楼、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轮廓调整,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变大,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总建筑面积变小;
3.围墙线调整;
4.植草砖停车位调整为普通停车位。
二、建筑单体
1.综合楼、厂房外立面颜色调整;
2.厂房一、二、四层部分门窗位置修改;
3.综合楼一层部分门窗位置调整、二层空调外机百叶取消、屋面层调整;
4.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修改后建筑外立面能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2月27日至3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一、总平面图
1.场地标高、建筑零点黄海高程、屋面最高点黄海高程更正;
2.综合楼、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轮廓调整,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变大,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总建筑面积变小;
3.围墙线调整;
4.植草砖停车位调整为普通停车位。
二、建筑单体
1.综合楼、厂房外立面颜色调整;
2.厂房一、二、四层部分门窗位置修改;
3.综合楼一层部分门窗位置调整、二层空调外机百叶取消、屋面层调整;
4.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修改后建筑外立面能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2月27日至3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一、总平面图
1.场地标高、建筑零点黄海高程、屋面最高点黄海高程更正;
2.综合楼、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轮廓调整,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变大,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总建筑面积变小;
3.围墙线调整;
4.植草砖停车位调整为普通停车位。
二、建筑单体
1.综合楼、厂房外立面颜色调整;
2.厂房一、二、四层部分门窗位置修改;
3.综合楼一层部分门窗位置调整、二层空调外机百叶取消、屋面层调整;
4.地下消防水池兼水泵房调整。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修改后建筑外立面能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2月27日至3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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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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