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及公众参与意见表
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及公众参与意见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石台县水利局委托安徽 (略) 编制《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地点:石台县。
项目建设内容:
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河道长度为 66.88km,涉及鸿陵河31.73km(含鸿陵河干流、鸿陵河秋浦河河口段、鸿陵河莲花堰支沟、阴巫坑撇洪沟),琏溪河(含超农纲水库溢洪河)17.51km,爱国河 8.54km,历坝河 4.98km,官溪河 4.12km。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横渡镇区防洪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岸坡防护工程、建筑物工程(堰坝维修加固及复建等)、防汛道路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台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石台县水金钱山社区城东政务新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5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 (略)
单位地址: (略) 贵池区长江南路波斯曼公寓1007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6-*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 (略)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石台县水利局委托安徽 (略) 编制《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地点:石台县。
项目建设内容:
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河道长度为 66.88km,涉及鸿陵河31.73km(含鸿陵河干流、鸿陵河秋浦河河口段、鸿陵河莲花堰支沟、阴巫坑撇洪沟),琏溪河(含超农纲水库溢洪河)17.51km,爱国河 8.54km,历坝河 4.98km,官溪河 4.12km。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横渡镇区防洪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岸坡防护工程、建筑物工程(堰坝维修加固及复建等)、防汛道路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台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石台县水金钱山社区城东政务新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5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 (略)
单位地址: (略) 贵池区长江南路波斯曼公寓1007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6-*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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