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章县前河河口至玉锦小区段,民族中学至湿地公园段,六冲河湿地公园至硐上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赫章县前河河口至玉锦小区段,民族中学至湿地公园段,六冲河湿地公园至硐上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2-28
项目名称:赫章县前河(河口至玉锦小区段,民族中学至湿地公园段),六冲河湿地公园至硐上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赫章县水务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弃渣场现状,修建排水沟、砌筑挡墙等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土地恢复、农业复垦,及时归还农业耕地,及时对临时占地(林地)进行林地恢复;对项目施工中的表土进行剥离、堆放于本工程选定的区域堆存,并采取临时围挡、覆盖,设置截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及干旱天气产生扬尘,临时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本项目后期植被恢复及耕地恢复;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尽早回填覆土,做好绿化,保护生态环境。 2、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清掏的淤泥就近堆放于淤泥晾晒场,淤泥晾晒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淤泥脱水至含水率60%后由密闭车辆运至周边水泥厂处置,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2)采取行之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禁止废弃渣土乱堆乱放。 二、施工期污染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采用散装水泥罐车运输,运输和装卸采用全过程封闭,并经常对罐车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和维修,施工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覆盖篷布,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居民点路段设置限速警示牌和减速带;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在淤泥运输过程中要按照指定路线运输,避开居民密集区;清淤工程选择在冬季,避开高温天气;施工期应定期对淤泥晾晒场喷洒除臭剂;施工人员佩戴口罩。 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根据作业段分段在围堰内侧设置积水坑,仅向基坑投加絮凝剂,让坑水静置2h后用可移动式小型水泵(4×IS50-32-125)抽出,可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污泥定期清除送填埋;施工废水:经沉淀池(4座)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淤泥沥出的淤泥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2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洗涤、清洁卫生等过程所排放,通过租赁房屋卫生设施收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1座)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噪声;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围挡;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开挖土石方部分考虑就近回填于两岸低洼地势进行利用,其余不能回填的弃渣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利用专门的环卫设施收集,由施工单位定期就近运至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接收点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对于一部分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另一部分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集中堆放,送往护坡、堤角做回填料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清掏的淤泥就近堆放于混凝土集中拌制场地区域,脱水后由密闭车辆运至周边水泥厂协同处置;废机油:在本工程施工生产场地处设置危险废物收集桶1个(容积约2m3),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收集桶,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两岸废水及生活垃圾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毒害水生生物和造成水体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对建设范围进行绿化、美化工作,对遗留的施工便道及其开挖面进行植被恢复。
"XMGK":"本工程治理河段分为两段,第一段前河为后河右岸一级支流,第二段后河为六冲河源头河段;前河治理起点位于前河上游河口村(桩号0+000),治理终点位于下游前河与后河交汇口湿地公园(桩号9+124),治理长度为9.124km;后河治理起点位于前河汇入口湿地公园(桩号9+124),治理终点位于后河下游污水处理厂处(桩号10+430),治理长度为1.306km,本工程治理总长为10.43km。本次河道治理工程包括河道疏浚10.43km,并对两岸河堤进行护岸处理,主要采用生态堤护岸,局部河段采用浆砌石堤,生态堤护岸6240m,浆砌石堤510m,护岸长度共6750m;拆除拦河坝1座,拆除交通桥8座;新建交通桥4座;新建堤顶人行步道2650m;种植行道树598棵(间距6m);种植植物吊篮3645个。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赫章县前河(河口至玉锦小区段,民族中学至湿地公园段),六冲河湿地公园至硐上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2月28日-2024年03月0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名称:赫章县前河(河口至玉锦小区段,民族中学至湿地公园段),六冲河湿地公园至硐上段河道治理工程
日期:2024-02-28
项目名称:赫章县前河(河口至玉锦小区段,民族中学至湿地公园段),六冲河湿地公园至硐上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赫章县水务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弃渣场现状,修建排水沟、砌筑挡墙等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土地恢复、农业复垦,及时归还农业耕地,及时对临时占地(林地)进行林地恢复;对项目施工中的表土进行剥离、堆放于本工程选定的区域堆存,并采取临时围挡、覆盖,设置截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及干旱天气产生扬尘,临时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本项目后期植被恢复及耕地恢复;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尽早回填覆土,做好绿化,保护生态环境。 2、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清掏的淤泥就近堆放于淤泥晾晒场,淤泥晾晒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淤泥脱水至含水率60%后由密闭车辆运至周边水泥厂处置,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2)采取行之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禁止废弃渣土乱堆乱放。 二、施工期污染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采用散装水泥罐车运输,运输和装卸采用全过程封闭,并经常对罐车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和维修,施工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覆盖篷布,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居民点路段设置限速警示牌和减速带;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在淤泥运输过程中要按照指定路线运输,避开居民密集区;清淤工程选择在冬季,避开高温天气;施工期应定期对淤泥晾晒场喷洒除臭剂;施工人员佩戴口罩。 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根据作业段分段在围堰内侧设置积水坑,仅向基坑投加絮凝剂,让坑水静置2h后用可移动式小型水泵(4×IS50-32-125)抽出,可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污泥定期清除送填埋;施工废水:经沉淀池(4座)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淤泥沥出的淤泥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2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洗涤、清洁卫生等过程所排放,通过租赁房屋卫生设施收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1座)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施工计划的执行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噪声;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围挡;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开挖土石方部分考虑就近回填于两岸低洼地势进行利用,其余不能回填的弃渣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利用专门的环卫设施收集,由施工单位定期就近运至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接收点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对于一部分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另一部分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集中堆放,送往护坡、堤角做回填料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清掏的淤泥就近堆放于混凝土集中拌制场地区域,脱水后由密闭车辆运至周边水泥厂协同处置;废机油:在本工程施工生产场地处设置危险废物收集桶1个(容积约2m3),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收集桶,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两岸废水及生活垃圾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毒害水生生物和造成水体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对建设范围进行绿化、美化工作,对遗留的施工便道及其开挖面进行植被恢复。
"XMGK":"本工程治理河段分为两段,第一段前河为后河右岸一级支流,第二段后河为六冲河源头河段;前河治理起点位于前河上游河口村(桩号0+000),治理终点位于下游前河与后河交汇口湿地公园(桩号9+124),治理长度为9.124km;后河治理起点位于前河汇入口湿地公园(桩号9+124),治理终点位于后河下游污水处理厂处(桩号10+430),治理长度为1.306km,本工程治理总长为10.43km。本次河道治理工程包括河道疏浚10.43km,并对两岸河堤进行护岸处理,主要采用生态堤护岸,局部河段采用浆砌石堤,生态堤护岸6240m,浆砌石堤510m,护岸长度共6750m;拆除拦河坝1座,拆除交通桥8座;新建交通桥4座;新建堤顶人行步道2650m;种植行道树598棵(间距6m);种植植物吊篮3645个。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赫章县前河(河口至玉锦小区段,民族中学至湿地公园段),六冲河湿地公园至硐上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2月28日-2024年03月0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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