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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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略) 吉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三亚 (略) 体育馆高空坠落

“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 (略)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及《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安委办〔2021〕130号)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2年2月21日吉阳区政府授权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成立了“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在事故评估组全体同志的努力和我区各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的支持配合下,完成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评估报告。据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评估工作小组成立

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2月成立。事故评估组由区政府办牵头,组长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欧江萍担任,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区住建局、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区总工会、区应急局等部门人员。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区政府批复的《“2·21”三亚 (略) 体育馆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调阅“2·21”事故案卷资料,对接“2·21”事故原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开展现场评估,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对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初步意见。2022年5月24日,经事故评估组研究讨论,形成了《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二、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1日约15:30, (略) 吉阳区三亚 (略) 体育馆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一般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2022年3月18日完成事故调查,并形成《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及处理过程

2022年2月21日,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授权吉阳区应急管理局于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

2022年3月14日,事故调查组在吉阳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召开事故报告会。

2022年3月18日,事故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

2022年5月18日,吉阳区人民政府在官网进行《事故调查报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全区经营单位及全社会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2022年4月25日,区政府作出批复,同意“2·21”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同意后,事故各相关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积极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按照“2·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已落实到位。

王平:男,南阳 (略) 劳务工人。

违法违规事实:《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王平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未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实施了高处作业,负事故次要责任。

违法违规条款: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处理建议:鉴于王平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除处罚。

处理结果:经事故评估组调查,无事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2·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责任人员1人,已落实到位。

1、吴小俊:男,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

违法违规事实:吴小俊作为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违法违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处理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吴小俊进行处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

处理结果: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调查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对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吴小俊做出罚款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51862.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2·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1个,已落实到位。

南阳 (略)

违法违规事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分包项目网架顶面水槽的长时间二次搬运工作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足,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落实高处作业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发生事故,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违法违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处理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南阳 (略) 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经评估工作小组调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调查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南阳 (略) 做出罚款人民币**万元(¥*.00元)的行政处罚,经评估工作小组调查,该违法违规事实清晰,所用条款无误。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调查

按照区政府批复的《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事故相关部门及单位认真落实了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职责,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行动,防范建设工程高风险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辖区各在建项目应当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劳务工人入场教育培训力度,防微杜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落实情况:经评估工作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开展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等专项安全整治检查活动;对辖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企业教育培训情况、现场安全管控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监管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查企业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促进辖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部分企业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够绝对地重视,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足,对风险缺乏认识,疏于安全防护,容易因疏忽和思想麻痹大意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大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力度,确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遵守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做好监督管理职责。

七、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均已落实到位,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单位及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地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 (略) 吉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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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略) 吉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三亚 (略) 体育馆高空坠落

“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 (略)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及《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安委办〔2021〕130号)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2年2月21日吉阳区政府授权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成立了“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在事故评估组全体同志的努力和我区各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的支持配合下,完成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评估报告。据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评估工作小组成立

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2月成立。事故评估组由区政府办牵头,组长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欧江萍担任,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区住建局、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区总工会、区应急局等部门人员。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区政府批复的《“2·21”三亚 (略) 体育馆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调阅“2·21”事故案卷资料,对接“2·21”事故原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开展现场评估,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对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初步意见。2022年5月24日,经事故评估组研究讨论,形成了《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工作情况评估报告》。

二、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1日约15:30, (略) 吉阳区三亚 (略) 体育馆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一般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2022年3月18日完成事故调查,并形成《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及处理过程

2022年2月21日,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授权吉阳区应急管理局于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

2022年3月14日,事故调查组在吉阳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召开事故报告会。

2022年3月18日,事故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

2022年5月18日,吉阳区人民政府在官网进行《事故调查报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全区经营单位及全社会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2022年4月25日,区政府作出批复,同意“2·21”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同意后,事故各相关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积极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按照“2·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已落实到位。

王平:男,南阳 (略) 劳务工人。

违法违规事实:《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王平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未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实施了高处作业,负事故次要责任。

违法违规条款: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处理建议:鉴于王平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除处罚。

处理结果:经事故评估组调查,无事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2·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责任人员1人,已落实到位。

1、吴小俊:男,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

违法违规事实:吴小俊作为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违法违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处理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吴小俊进行处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

处理结果: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调查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对南阳 (略) 法定代表人吴小俊做出罚款人民币*万*仟*佰点击查看>>元(¥51862.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2·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1个,已落实到位。

南阳 (略)

违法违规事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分包项目网架顶面水槽的长时间二次搬运工作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足,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落实高处作业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发生事故,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违法违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处理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南阳 (略) 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经评估工作小组调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调查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南阳 (略) 做出罚款人民币**万元(¥*.00元)的行政处罚,经评估工作小组调查,该违法违规事实清晰,所用条款无误。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调查

按照区政府批复的《三亚 (略) 体育馆“2·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事故相关部门及单位认真落实了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职责,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行动,防范建设工程高风险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辖区各在建项目应当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劳务工人入场教育培训力度,防微杜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落实情况:经评估工作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开展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等专项安全整治检查活动;对辖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企业教育培训情况、现场安全管控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监管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查企业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促进辖区内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部分企业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够绝对地重视,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足,对风险缺乏认识,疏于安全防护,容易因疏忽和思想麻痹大意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大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力度,确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遵守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做好监督管理职责。

七、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均已落实到位,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单位及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地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 (略) 吉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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