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欣城公司金湖幼儿园配套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水岸欣城公司金湖幼儿园配套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金湖幼儿园配套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 (略) 。
3、建设地点:伊旗阿镇泰康东街南侧、东乌铁路北侧、纵四路西侧、金海路东侧。
4、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建设45035平方米停车场,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1200个充电车位,1座高效换电中心,综合保障用房,小型消防站。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覆盖金湖幼儿园、红海子湿地公园及周边19个住宅小区的公共新能源充换电综合停车场,以满足周边19个住宅小区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并为伊金霍洛旗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提供换电服务场所。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建设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8月1日。
二、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建设的基础建设程序是否到位。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不当会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废弃土石方、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人员流动会给当地治安带来一定隐患。3、项目运营期车流量增加等对周边的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使民众可能产生不满的情绪。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
1、项目前期进行公众沟通交流,说明该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
2、项目实施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绿色施工;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影响等措施;施工人员登记备案。
3、项目运营期合理规划车位,竖立交通指示牌,停车指示标志等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车辆乱停造成不良影响等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以下单位:
评估主体: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 (略)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 (略)
联系人:乔楷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评估单位:内蒙古瑞亨 (略)
联 系 人:赵冬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金湖幼儿园配套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 (略) 。
3、建设地点:伊旗阿镇泰康东街南侧、东乌铁路北侧、纵四路西侧、金海路东侧。
4、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建设45035平方米停车场,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1200个充电车位,1座高效换电中心,综合保障用房,小型消防站。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覆盖金湖幼儿园、红海子湿地公园及周边19个住宅小区的公共新能源充换电综合停车场,以满足周边19个住宅小区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并为伊金霍洛旗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提供换电服务场所。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建设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8月1日。
二、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建设的基础建设程序是否到位。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不当会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废弃土石方、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人员流动会给当地治安带来一定隐患。3、项目运营期车流量增加等对周边的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使民众可能产生不满的情绪。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
1、项目前期进行公众沟通交流,说明该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
2、项目实施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绿色施工;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影响等措施;施工人员登记备案。
3、项目运营期合理规划车位,竖立交通指示牌,停车指示标志等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车辆乱停造成不良影响等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以下单位:
评估主体: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 (略)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岸欣城 (略)
联系人:乔楷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评估单位:内蒙古瑞亨 (略)
联 系 人:赵冬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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