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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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博益宁医疗器械生产迁扩建项目

   (略) 海沧05-05一农片区鼎山中路与文山东路交叉口东北侧

  博益宁(厦门) (略)

   (略) (略)

  项目主要从事创伤骨科、脊柱外科、手足外科等骨科创伤植(介)入器械以及医疗器械的生产,建成后可年生产骨科植入物创伤类产品650万件,骨科植入物脊柱类产品200万件,共计生产骨科植入物850万件/a以及医疗器械类产品1.5万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排气筒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0.65%、硝酸雾0.05%、氟化物0.59%,无组织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8.72%、硝酸雾0.55%、氟化物6.85%,均小于10%。因此,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故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式的预测结果可知,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处理效率为0),本项目各类废气的地面浓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量,其中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6.45%,硝酸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45%,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5.63%,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杜绝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性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5.6m3/d(其中生产废水167.6m3/d,生活污水18m3/d),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将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落实了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将有效截流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生产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综上所述,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工业 (略) 回收利用或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

  根据类比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项目厂区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及处置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生产过程使用的硝酸、氢氟酸等有毒有害化学品,主要储存在化学品仓库内,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包括物质泄漏和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

  项目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7)公众参与:项目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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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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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博益宁医疗器械生产迁扩建项目

   (略) 海沧05-05一农片区鼎山中路与文山东路交叉口东北侧

  博益宁(厦门) (略)

   (略) (略)

  项目主要从事创伤骨科、脊柱外科、手足外科等骨科创伤植(介)入器械以及医疗器械的生产,建成后可年生产骨科植入物创伤类产品650万件,骨科植入物脊柱类产品200万件,共计生产骨科植入物850万件/a以及医疗器械类产品1.5万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排气筒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0.65%、硝酸雾0.05%、氟化物0.59%,无组织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8.72%、硝酸雾0.55%、氟化物6.85%,均小于10%。因此,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故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式的预测结果可知,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处理效率为0),本项目各类废气的地面浓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量,其中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6.45%,硝酸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45%,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5.63%,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杜绝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性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5.6m3/d(其中生产废水167.6m3/d,生活污水18m3/d),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将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落实了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将有效截流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生产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综上所述,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工业 (略) 回收利用或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

  根据类比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项目厂区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及处置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生产过程使用的硝酸、氢氟酸等有毒有害化学品,主要储存在化学品仓库内,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包括物质泄漏和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

  项目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7)公众参与:项目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博益宁医疗器械生产迁扩建项目

   (略) 海沧05-05一农片区鼎山中路与文山东路交叉口东北侧

  博益宁(厦门) (略)

   (略) (略)

  项目主要从事创伤骨科、脊柱外科、手足外科等骨科创伤植(介)入器械以及医疗器械的生产,建成后可年生产骨科植入物创伤类产品650万件,骨科植入物脊柱类产品200万件,共计生产骨科植入物850万件/a以及医疗器械类产品1.5万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排气筒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0.65%、硝酸雾0.05%、氟化物0.59%,无组织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8.72%、硝酸雾0.55%、氟化物6.85%,均小于10%。因此,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故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式的预测结果可知,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处理效率为0),本项目各类废气的地面浓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量,其中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6.45%,硝酸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45%,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5.63%,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杜绝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性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5.6m3/d(其中生产废水167.6m3/d,生活污水18m3/d),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将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落实了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将有效截流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生产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综上所述,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工业 (略) 回收利用或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

  根据类比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项目厂区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及处置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生产过程使用的硝酸、氢氟酸等有毒有害化学品,主要储存在化学品仓库内,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包括物质泄漏和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

  项目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7)公众参与:项目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博益宁医疗器械生产迁扩建项目

   (略) 海沧05-05一农片区鼎山中路与文山东路交叉口东北侧

  博益宁(厦门) (略)

   (略) (略)

  项目主要从事创伤骨科、脊柱外科、手足外科等骨科创伤植(介)入器械以及医疗器械的生产,建成后可年生产骨科植入物创伤类产品650万件,骨科植入物脊柱类产品200万件,共计生产骨科植入物850万件/a以及医疗器械类产品1.5万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1)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排气筒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0.65%、硝酸雾0.05%、氟化物0.59%,无组织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8.72%、硝酸雾0.55%、氟化物6.85%,均小于10%。因此,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项目对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故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式的预测结果可知,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处理效率为0),本项目各类废气的地面浓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量,其中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6.45%,硝酸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45%,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5.63%,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杜绝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性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5.6m3/d(其中生产废水167.6m3/d,生活污水18m3/d),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将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落实了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将有效截流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生产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综上所述,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工业 (略) 回收利用或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

  根据类比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项目厂区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及处置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生产过程使用的硝酸、氢氟酸等有毒有害化学品,主要储存在化学品仓库内,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包括物质泄漏和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

  项目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7)公众参与:项目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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