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掌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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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市掌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 (略) (略) 5000吨/年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察哈尔右翼后旗新区校园街北经十路 (略) 生态环境局察哈尔右翼后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11

(略) (略) 5000吨/年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察哈尔右翼后旗建材化工园区蒙维新材料产业园

(略) (略)

内蒙古生态环 (略)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察哈尔右翼后旗建材化工园区蒙维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厂房中心点经纬度为:东经113°7′41.481″,北纬41°26′21.032″,占地1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全封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建筑面积为1000m2,危废暂存库分为6个分区,用于存 (略) (略) 收集的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地面开挖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扬尘等。砂石料运输扬尘,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会产生扬尘和粉尘。

本项目地面开挖工程量少,粉尘产生量也比较少,施工时洒水抑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于砂石料运输扬尘、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的产生扬尘和粉尘,采用半封闭施工方式、洒水等措施,可以将粉尘影响降低到较小程度。

①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化管理,统一堆放材料,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③装卸建材材料的车辆要减速慢行。

④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装修工程的结束,其影响将消失。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包括来自存储的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暂存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本次评价中以非*烷总烃表征。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除汽油外其它油品在贮存转运过程中的损耗率为0.01%,

本项目建成后:HW02医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最大暂存量按60t计,则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产生量为0.01t/a,本项目生产时间为365d,即全年生产时间为8760h,危废暂存库密闭收集,设置微负压,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90%,本次评价中选取90%,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因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01t/a。本次评价中要求液态危险废物存放在密闭桶中,设置于危废暂存库内。密闭桶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危废暂存库不得随意打开排风扇等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口,确保挥发性有机物微负压收集处理后排放,同时运营期危废暂存库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10mg/m3),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4.0mg/m3)。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依托于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厂区的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察右后旗 (略) 拉运至白音察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时避开雨天,防止降雨形成泥水横流;下雨产生的雨污泥浆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器械的清洗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较短,所排废水是暂时的,其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1)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危废暂存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为了避免危险废物泄漏后渗透至地下污染地下水,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主要为:

①危险废物库地面进行防渗,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在日常中进行保养、维护,加强危险废物防漏胶袋的检查和维护,以防因腐蚀造成泄漏,而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②定期维修、检查,杜绝危险废物泄漏。经过上面这些有效应急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对周围地下水的影响。为防止污染地下水,本项目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I610-2016)表7,将项目区防渗措施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性能相当于2mm厚的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运营不会对评价区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基本不会影响周边饮用水安全。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为了保证本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要求采取以下相应措施,将施工场地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指标要求范围内,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应加强施工管理,用噪声比较低的环保型设备

(2)利用场地条件,合理安排施工噪声设备的布局;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噪声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设备尽量距离边界围挡10 m以上,且尽量减少同时运行的设备数量。

(3)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控制在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营期噪声包括转运车、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

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厂房内安装;②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③设置减振基础等。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并经距离的衰减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且厂界5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工人废弃物品,项目正常施工时约有施工人员5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项目施工期约为30天,共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075t,厂区垃圾箱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由于风速较大时洒落的泥土容易随风飘落到其他地区形成扬尘污染。因此对于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好土石方、建筑材料的边角料包括废金属等,采取有计划的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卖废品,其他难以回收利用的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工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施工作业影响是暂时的,在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区域的各个环境要素基本都可以得到恢复。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和严格落实工程施工期应该采取的环保措施,则施工建设活动对外环境影响可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

运营期:(1)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计,生产垃圾产生量0.0025t/d(0.91t/a),垃圾收集桶收集,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2)废包装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转运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物(HW49其他废物 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T/In),产生量约为1.0t/a,收集后密闭袋装,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0.6t/a,排放量0.06t/a,因此活性炭吸附量0.54t/a,本项目中活性炭更换周期60天,装填量50kg,因此,全年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 非特定行业900-039-49 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4t/a,收集后密闭袋装,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由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组织车辆进行运输,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对危险废物建立台账,保证危险废物的可靠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 (略) (略) 5000吨/年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察哈尔右翼后旗新区校园街北经十路 (略) 生态环境局察哈尔右翼后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11

(略) (略) 5000吨/年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察哈尔右翼后旗建材化工园区蒙维新材料产业园

(略) (略)

内蒙古生态环 (略)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察哈尔右翼后旗建材化工园区蒙维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厂房中心点经纬度为:东经113°7′41.481″,北纬41°26′21.032″,占地1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全封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建筑面积为1000m2,危废暂存库分为6个分区,用于存 (略) (略) 收集的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地面开挖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扬尘等。砂石料运输扬尘,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会产生扬尘和粉尘。

本项目地面开挖工程量少,粉尘产生量也比较少,施工时洒水抑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于砂石料运输扬尘、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的产生扬尘和粉尘,采用半封闭施工方式、洒水等措施,可以将粉尘影响降低到较小程度。

①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化管理,统一堆放材料,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③装卸建材材料的车辆要减速慢行。

④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装修工程的结束,其影响将消失。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包括来自存储的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暂存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本次评价中以非*烷总烃表征。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除汽油外其它油品在贮存转运过程中的损耗率为0.01%,

本项目建成后:HW02医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最大暂存量按60t计,则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产生量为0.01t/a,本项目生产时间为365d,即全年生产时间为8760h,危废暂存库密闭收集,设置微负压,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90%,本次评价中选取90%,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因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01t/a。本次评价中要求液态危险废物存放在密闭桶中,设置于危废暂存库内。密闭桶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危废暂存库不得随意打开排风扇等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口,确保挥发性有机物微负压收集处理后排放,同时运营期危废暂存库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10mg/m3),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4.0mg/m3)。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依托于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厂区的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察右后旗 (略) 拉运至白音察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时避开雨天,防止降雨形成泥水横流;下雨产生的雨污泥浆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器械的清洗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较短,所排废水是暂时的,其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1)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危废暂存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为了避免危险废物泄漏后渗透至地下污染地下水,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主要为:

①危险废物库地面进行防渗,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在日常中进行保养、维护,加强危险废物防漏胶袋的检查和维护,以防因腐蚀造成泄漏,而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②定期维修、检查,杜绝危险废物泄漏。经过上面这些有效应急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对周围地下水的影响。为防止污染地下水,本项目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I610-2016)表7,将项目区防渗措施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性能相当于2mm厚的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运营不会对评价区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基本不会影响周边饮用水安全。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为了保证本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要求采取以下相应措施,将施工场地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指标要求范围内,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应加强施工管理,用噪声比较低的环保型设备

(2)利用场地条件,合理安排施工噪声设备的布局;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噪声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设备尽量距离边界围挡10 m以上,且尽量减少同时运行的设备数量。

(3)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控制在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营期噪声包括转运车、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

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厂房内安装;②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③设置减振基础等。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并经距离的衰减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且厂界5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工人废弃物品,项目正常施工时约有施工人员5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项目施工期约为30天,共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075t,厂区垃圾箱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由于风速较大时洒落的泥土容易随风飘落到其他地区形成扬尘污染。因此对于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好土石方、建筑材料的边角料包括废金属等,采取有计划的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卖废品,其他难以回收利用的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工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施工作业影响是暂时的,在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区域的各个环境要素基本都可以得到恢复。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和严格落实工程施工期应该采取的环保措施,则施工建设活动对外环境影响可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

运营期:(1)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计,生产垃圾产生量0.0025t/d(0.91t/a),垃圾收集桶收集,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2)废包装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转运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物(HW49其他废物 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T/In),产生量约为1.0t/a,收集后密闭袋装,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0.6t/a,排放量0.06t/a,因此活性炭吸附量0.54t/a,本项目中活性炭更换周期60天,装填量50kg,因此,全年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 非特定行业900-039-49 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4t/a,收集后密闭袋装,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由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组织车辆进行运输,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日起施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对危险废物建立台账,保证危险废物的可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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