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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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徐圩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定的目标要求,立足全局、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建设万亿产业集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见行见效。2023年累计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7次,专题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14个。二是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利用宪法、民法典、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普法活动契机,在人才公寓、工业邻里中心、洋井生活营地等石化园区产业配套生活区和张圩小区、香河新村等居民区开展现场活动28场,组织专题讲座10次,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宣传品3000余份,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覆盖面。强化徐圩街道乡村(社区)习近平法治思想阵地建设,打造学习宣传专区专栏,引导村居全体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建设法治小区示范点2个, (略) 级法治乡村典型案例1个。三是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课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新区党工委、 (略) 干部培训和徐圩街道党委“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通过领导引学、集体组学、上门送学、督导自学等方式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一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高效统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精简统一、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新区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推动新区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管理更加高效,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2023年向上争取赋权事项6项,进一步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扩建政务服务大厅建筑面积1600㎡,增设服务窗口24个、办公室10间、大会议室1间,为进一步实现审批资源整合、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的通知》,实现公安警企联动中心、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已设立产业项目、商事登记、市政公用、税务服务等19个全科窗口,累计办件达22364件。研究推进国家、省定26个改革事项,实现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开餐饮店、开旅馆、新生儿出生等5个“一件事”正常办理。稳固推进江苏政务服务网事项维护工作,夯实“互联网+监管”,2023年事项办理时限压缩了92.6%,即办件事项占比达83.5%,可不见面审批率达94.4%,事项维护达标率达100%。根据“一次一评”“一事一评”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窗口人员一对一引导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2023年新区共计获评2181次,“好评率”达99.9%。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 (略) 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对标《 (略)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任务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略) 场准入和退出机制,2023年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徐圩新区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实施方案》《徐圩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15份,发送工作提示函2份,清理存量文件83份。主动靠前精准服务科技型企业,强化企业主体地位,2023年多次开展“专家大讲堂”,围绕高企申报、技术合同登记、R&D投入等方面组织专家培训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送服务”企业大走访,走访20多户科技型企业,指导企业申报及研发投入填报、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企业科研投入积极性。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新授权的37件发明专利进行奖补,发放奖 (略) 场主体活力。开展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实施专利“清零”和“倍增”专项计划,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全面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与合同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新区重大决策会议、听证会与诉讼,督促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重大协议审核等方面发挥智库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5000余份、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2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0余份,现场服务70次,参与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出席重大项目投资、土地征收补偿案件等会议5次,协助管委会相关部门处理跟进三无船舶扣押、招投标质疑、劳动合同、商务合同等纠纷,规避法律风险,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实体组建徐圩街道综合执法局,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基层镇街属地责任,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定额20人,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根据相关文件梳理行政处罚权清单,明确徐圩街道承接81项管理事项。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新区对28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 (略) 级证明3项、省级清单外证明19项、市级试点清单证明6项。全年办 (略) 级试点告知承诺事项54件,上级主管部门推行事项443件,本级自行推行事项3件。三是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梳理形成《徐圩新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58项、《徐圩新区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5项、《徐圩新区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5项,各执法单位开展“有温度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细化人性化执法范围,优化文明执法环境。2023年,新区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起,涉及金额15万元,减轻处罚案件9起,涉及金额41.62万元。四是推广“综合查一次”工作。研究制定《徐圩新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12个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设置“综合查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综合查一次”开展提供组织保障。2023年新区创建“综合查一次”落实场景19项,检查任务37项,检查对象86家,已完成检查任务37项,检查对象86家, (略) 率先应用投诉举报类检查场景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五是加强执法队*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工作技能培训。2023年新区组织执法人员培训4次、执法考试2次,新增10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实现在编执法人员全部持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

(五)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构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成立连云港石化基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云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打造一体化窗口服务平台,聘请专业律师每周二、每周四值班,为园区企业、职工和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2500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30余件,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村(社区)活动10余次,发放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及法律援助宣传材料1万余份。二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加强诉调、检调、公调衔接机制,健全非诉纠纷化解机制,2023年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200余件,切实解决务工人员、基层群众经济纠纷。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前免审经济状况等制度,为主张劳动报酬的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余件,帮助近百名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劳动报酬。配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安排律师定期值班,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为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近百名基层工作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班,提升基层矛盾化解能力。三是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围绕重点矛盾、重点人员落实领导包案、制定化解方案及稳控措施,包案领导会办、督办、回访,直至案结事了、停诉息访。建立“一站式”信访处理渠道,将劳动者维权中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融入信访矛盾化解环节,围绕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隐患问题发现和处置,形成横向跨部门、纵向打通受理、分流、处置、反馈、评价、考核的全闭环流程化处置机制,集中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严防矛盾上行。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立“劳动者维权中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窗口,实现矛盾纠纷集中调处、系统化解,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成效。2023年阳光信访系统共受理案件152件173人次,已化解138件,14件正在化解中。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共接访39件,已化解31件,8件正在化解中。国家信访局交办7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

(六)强化多元立体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略) 级重点任务落实、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群租房专项整治、冲刺四季度等重点工作开展19次专项督查。二是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徐圩新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持续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操作培训,积极推动监管计划落实,2023年双随机监管任务总体完成率已达100%,使用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部门比例为100%,市场监管领域事项覆盖率100%,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比例为84.6%,双随机移动APP使用率达87.53%。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落实《徐圩新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度》机制要求,围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互联网+监管”为方法,公示主体职责,公示执法结果。

(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是加快推动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印发《2023年徐圩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统筹谋划和系统布局,聚合建设资源,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新区政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政务网络建设,严把政务信息化方案审查与过程监督,深耕数字化治理建设。2023年新建5G基站140个以上,实现新区主要区域5G全覆盖,新部署10GPON端口120个以上;推进工业互联网与标识解析在徐圩港区物流、仓储、装卸等场景的应用,对码头作业区域的人员及车辆进行智能化行为分析和监测管控,打造智慧化港口。二是推动新区数据创新应用。2023年新区各单位在2023连云港数据开发应用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一项、二等奖3项。三是深化新区政务数据共享。梳理汇总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及建设标准,编制完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促进政务数据开放与共享, (略) 公共数据平台条件的数据资源, (略) 级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围绕“综合网格+专属网格”以创新网格化应用为基础,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和PC端工作平台相结合方式,实现新区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综合指挥管理。完成需求调研手机端APP开发,完成与“我的连云港”APP统一系统入口对接和系统切换,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辅助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强化统筹推进机制,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是紧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党工委管委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徐圩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新区综合考核,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徐圩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27项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形成可追溯责任链条和工作闭环。严格落实《 (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带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做好法治政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徐圩新区贯彻落实中央 (略) 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29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压实整改责任。按月度召开徐圩新区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高质量清零。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实施方案中期评估。 (略) 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要求,对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具有新区特色的法治建设成果,剖析存在问题,结合形势任务变化,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持续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徐圩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人员不足。新区开发建设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农林渔牧等领域执法需求大、标准高,但各条线执法人员尤其是执法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人员十分稀缺。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在日常督查过程中发现受所在执法条线重视程度影响,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较为单一,目前仅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暂未设立公证、仲裁、律所、司法鉴定等服务机构,居民群众“找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4年,新区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建设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落实,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完成好全区各项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围绕问题集中的破产重组、农民工欠薪、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着力摸排化解重大案件风险。加强对石化企业、生活营地等重点片区、重点群体的分析研判,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涉企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定期召开风险研判会议,及时形成风险隐患工作清单。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将各类社会治理要素统一“落图落格”,加强对网格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统筹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构建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及处理机制。统筹推 (略) 区街三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集审判、检察、人民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律师、信访、法律援助、特殊群体监管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社会治理体系,打造聚焦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功能联通融合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强化“两个维护”,锻造过硬法治队*。

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政法干警和行政执法队*的综合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教育管理,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教育培训为抓手,邀请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针对新修订的法律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培养和引进顶尖律师团队入驻园区。适时组织政法干警、网格员等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实地考察学习“枫桥经验”,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三)强化普治并举,全面提升法治徐圩水平。

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略) 场主体提高依法依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法治培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邀请法律专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采购、投资、集中组织建设等合同模板,降低合同风险。深化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职能,健全调解、仲裁、司法确认等联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为园区企业提供多样、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服务。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企业职工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梳理新区行政执法清单,摸清“家底”,构建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质效。梳理新区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培训并制定新区模板流程。进一步重视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同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2023年以来,徐圩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定的目标要求,立足全局、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建设万亿产业集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见行见效。2023年累计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7次,专题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14个。二是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利用宪法、民法典、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普法活动契机,在人才公寓、工业邻里中心、洋井生活营地等石化园区产业配套生活区和张圩小区、香河新村等居民区开展现场活动28场,组织专题讲座10次,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宣传品3000余份,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覆盖面。强化徐圩街道乡村(社区)习近平法治思想阵地建设,打造学习宣传专区专栏,引导村居全体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建设法治小区示范点2个, (略) 级法治乡村典型案例1个。三是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课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新区党工委、 (略) 干部培训和徐圩街道党委“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通过领导引学、集体组学、上门送学、督导自学等方式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一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高效统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精简统一、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新区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推动新区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管理更加高效,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2023年向上争取赋权事项6项,进一步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扩建政务服务大厅建筑面积1600㎡,增设服务窗口24个、办公室10间、大会议室1间,为进一步实现审批资源整合、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的通知》,实现公安警企联动中心、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已设立产业项目、商事登记、市政公用、税务服务等19个全科窗口,累计办件达22364件。研究推进国家、省定26个改革事项,实现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开餐饮店、开旅馆、新生儿出生等5个“一件事”正常办理。稳固推进江苏政务服务网事项维护工作,夯实“互联网+监管”,2023年事项办理时限压缩了92.6%,即办件事项占比达83.5%,可不见面审批率达94.4%,事项维护达标率达100%。根据“一次一评”“一事一评”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窗口人员一对一引导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2023年新区共计获评2181次,“好评率”达99.9%。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 (略) 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对标《 (略)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任务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略) 场准入和退出机制,2023年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徐圩新区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实施方案》《徐圩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15份,发送工作提示函2份,清理存量文件83份。主动靠前精准服务科技型企业,强化企业主体地位,2023年多次开展“专家大讲堂”,围绕高企申报、技术合同登记、R&D投入等方面组织专家培训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送服务”企业大走访,走访20多户科技型企业,指导企业申报及研发投入填报、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企业科研投入积极性。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新授权的37件发明专利进行奖补,发放奖 (略) 场主体活力。开展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实施专利“清零”和“倍增”专项计划,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全面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与合同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新区重大决策会议、听证会与诉讼,督促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重大协议审核等方面发挥智库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5000余份、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2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0余份,现场服务70次,参与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出席重大项目投资、土地征收补偿案件等会议5次,协助管委会相关部门处理跟进三无船舶扣押、招投标质疑、劳动合同、商务合同等纠纷,规避法律风险,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实体组建徐圩街道综合执法局,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基层镇街属地责任,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定额20人,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根据相关文件梳理行政处罚权清单,明确徐圩街道承接81项管理事项。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新区对28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 (略) 级证明3项、省级清单外证明19项、市级试点清单证明6项。全年办 (略) 级试点告知承诺事项54件,上级主管部门推行事项443件,本级自行推行事项3件。三是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梳理形成《徐圩新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58项、《徐圩新区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5项、《徐圩新区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5项,各执法单位开展“有温度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细化人性化执法范围,优化文明执法环境。2023年,新区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起,涉及金额15万元,减轻处罚案件9起,涉及金额41.62万元。四是推广“综合查一次”工作。研究制定《徐圩新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12个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设置“综合查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综合查一次”开展提供组织保障。2023年新区创建“综合查一次”落实场景19项,检查任务37项,检查对象86家,已完成检查任务37项,检查对象86家, (略) 率先应用投诉举报类检查场景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五是加强执法队*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工作技能培训。2023年新区组织执法人员培训4次、执法考试2次,新增10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实现在编执法人员全部持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

(五)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构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成立连云港石化基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云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打造一体化窗口服务平台,聘请专业律师每周二、每周四值班,为园区企业、职工和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2500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30余件,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村(社区)活动10余次,发放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及法律援助宣传材料1万余份。二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加强诉调、检调、公调衔接机制,健全非诉纠纷化解机制,2023年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200余件,切实解决务工人员、基层群众经济纠纷。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前免审经济状况等制度,为主张劳动报酬的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余件,帮助近百名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劳动报酬。配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安排律师定期值班,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为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近百名基层工作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班,提升基层矛盾化解能力。三是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围绕重点矛盾、重点人员落实领导包案、制定化解方案及稳控措施,包案领导会办、督办、回访,直至案结事了、停诉息访。建立“一站式”信访处理渠道,将劳动者维权中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融入信访矛盾化解环节,围绕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隐患问题发现和处置,形成横向跨部门、纵向打通受理、分流、处置、反馈、评价、考核的全闭环流程化处置机制,集中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严防矛盾上行。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立“劳动者维权中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窗口,实现矛盾纠纷集中调处、系统化解,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成效。2023年阳光信访系统共受理案件152件173人次,已化解138件,14件正在化解中。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共接访39件,已化解31件,8件正在化解中。国家信访局交办7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

(六)强化多元立体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略) 级重点任务落实、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群租房专项整治、冲刺四季度等重点工作开展19次专项督查。二是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徐圩新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持续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操作培训,积极推动监管计划落实,2023年双随机监管任务总体完成率已达100%,使用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部门比例为100%,市场监管领域事项覆盖率100%,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比例为84.6%,双随机移动APP使用率达87.53%。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落实《徐圩新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制度》机制要求,围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互联网+监管”为方法,公示主体职责,公示执法结果。

(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是加快推动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印发《2023年徐圩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统筹谋划和系统布局,聚合建设资源,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新区政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政务网络建设,严把政务信息化方案审查与过程监督,深耕数字化治理建设。2023年新建5G基站140个以上,实现新区主要区域5G全覆盖,新部署10GPON端口120个以上;推进工业互联网与标识解析在徐圩港区物流、仓储、装卸等场景的应用,对码头作业区域的人员及车辆进行智能化行为分析和监测管控,打造智慧化港口。二是推动新区数据创新应用。2023年新区各单位在2023连云港数据开发应用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一项、二等奖3项。三是深化新区政务数据共享。梳理汇总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及建设标准,编制完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促进政务数据开放与共享, (略) 公共数据平台条件的数据资源, (略) 级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围绕“综合网格+专属网格”以创新网格化应用为基础,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和PC端工作平台相结合方式,实现新区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综合指挥管理。完成需求调研手机端APP开发,完成与“我的连云港”APP统一系统入口对接和系统切换,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辅助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强化统筹推进机制,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是紧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党工委管委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徐圩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新区综合考核,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徐圩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27项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工作责任,形成可追溯责任链条和工作闭环。严格落实《 (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带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做好法治政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徐圩新区徐圩新区贯彻落实中央 (略) 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29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压实整改责任。按月度召开徐圩新区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高质量清零。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实施方案中期评估。 (略) 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要求,对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具有新区特色的法治建设成果,剖析存在问题,结合形势任务变化,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持续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徐圩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人员不足。新区开发建设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农林渔牧等领域执法需求大、标准高,但各条线执法人员尤其是执法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人员十分稀缺。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在日常督查过程中发现受所在执法条线重视程度影响,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较为单一,目前仅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暂未设立公证、仲裁、律所、司法鉴定等服务机构,居民群众“找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4年,新区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建设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落实,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完成好全区各项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围绕问题集中的破产重组、农民工欠薪、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着力摸排化解重大案件风险。加强对石化企业、生活营地等重点片区、重点群体的分析研判,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涉企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定期召开风险研判会议,及时形成风险隐患工作清单。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将各类社会治理要素统一“落图落格”,加强对网格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统筹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构建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及处理机制。统筹推 (略) 区街三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集审判、检察、人民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律师、信访、法律援助、特殊群体监管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社会治理体系,打造聚焦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功能联通融合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强化“两个维护”,锻造过硬法治队*。

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政法干警和行政执法队*的综合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教育管理,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教育培训为抓手,邀请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针对新修订的法律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培养和引进顶尖律师团队入驻园区。适时组织政法干警、网格员等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实地考察学习“枫桥经验”,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三)强化普治并举,全面提升法治徐圩水平。

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略) 场主体提高依法依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法治培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邀请法律专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采购、投资、集中组织建设等合同模板,降低合同风险。深化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职能,健全调解、仲裁、司法确认等联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为园区企业提供多样、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服务。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企业职工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梳理新区行政执法清单,摸清“家底”,构建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质效。梳理新区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培训并制定新区模板流程。进一步重视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同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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