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蒙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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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蒙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沂 (略)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0539—*

附件:

1.《 (略) 沂 (略)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 (略) 沂 (略)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附专家名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8日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沂 (略)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0539—*

附件:

1.《 (略) 沂 (略)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 (略) 沂 (略) 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附专家名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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