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贝科工业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江苏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贝科工业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47号)、 (略) 《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5〕42号和《 (略) 固体(危险) (略) 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贝科工业涂料(上海)有限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申报 (略) 转移申请,书面材料基本齐全,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 固废与辐射环境科( (略) 金坛区清风路1号)
附件:贝科实施方案.doc
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47号)、 (略) 《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5〕42号和《 (略) 固体(危险) (略) 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贝科工业涂料(上海)有限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申报 (略) 转移申请,书面材料基本齐全,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 固废与辐射环境科( (略) 金坛区清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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