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期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兰察布餐厨垃圾(含厨余)无害化处理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白海子镇布拉格东街北侧、泉玉岭西路西侧 | 乌兰察布 (略) | 内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管理,落实施工废气防治措施,采取围挡、遮盖、洒扫、清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建筑废水全部收集经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固废定点收集、合理处置,合理调配土石方平衡。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大厅臭气经植物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引风机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置,预处理车间臭气通过排风管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置,渗沥液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沼气经罗茨风机收集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置,以上焚烧气体排放各污染物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卸料大厅及预处理车间无组织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沥液及冲洗废水收集后送至焚烧厂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于乌兰察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使用软性连接、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卸料大厅、预处理车间、沼液缓冲罐区和毛油罐区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防渗工程。按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实施分区存放、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废渣、沼渣收集后送至焚烧垃圾坑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废油脂外售至有资质的企业。废机油按规定妥善收集,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危废暂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2 | (略) (略) 新型塑业制品生产项目 | 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益武堂装备制造产业园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做好施工期扬尘管理,采取围挡、遮盖、洒扫、密闭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清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噪声影响;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等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定期拉运 (略) 察右前旗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固废定点收集、合理处置;合理调配土石方平衡。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送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车间顶部高15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79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察右前旗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化粪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防渗工程。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实施分区存放、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裁切边角料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和废灯管按规定妥善收集,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废暂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期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兰察布餐厨垃圾(含厨余)无害化处理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白海子镇布拉格东街北侧、泉玉岭西路西侧 | 乌兰察布 (略) | 内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管理,落实施工废气防治措施,采取围挡、遮盖、洒扫、清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建筑废水全部收集经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固废定点收集、合理处置,合理调配土石方平衡。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大厅臭气经植物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引风机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置,预处理车间臭气通过排风管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置,渗沥液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沼气经罗茨风机收集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置,以上焚烧气体排放各污染物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卸料大厅及预处理车间无组织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沥液及冲洗废水收集后送至焚烧厂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于乌兰察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使用软性连接、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卸料大厅、预处理车间、沼液缓冲罐区和毛油罐区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防渗工程。按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实施分区存放、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废渣、沼渣收集后送至焚烧垃圾坑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废油脂外售至有资质的企业。废机油按规定妥善收集,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危废暂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2 | (略) (略) 新型塑业制品生产项目 | 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益武堂装备制造产业园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做好施工期扬尘管理,采取围挡、遮盖、洒扫、密闭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清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噪声影响;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等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定期拉运 (略) 察右前旗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固废定点收集、合理处置;合理调配土石方平衡。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送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车间顶部高15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79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察右前旗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化粪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防渗工程。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实施分区存放、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裁切边角料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和废灯管按规定妥善收集,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废暂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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