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2023年10月30日拟审查项目情况的公示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2023年10月30日拟审查项目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30日我分局拟对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系统与关键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化德县建设综合楼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
1 | 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系统与关键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化德县朝阳镇 | 国水 (略) | 内内蒙古绿 (略) | 中心坐标:E114°4′59.971″ ,N41°45′7.650″,占地面积9.90hm2。拟建设一座240MWh 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电站,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约75346.3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4%。 (略) 发展和改革委以项目代码2309-*-04-01-*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 (一)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进行挡护,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临环境敏感点面设临时隔声屏障,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及时送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二)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冲洗废水及循环水排污水收集后定期外运至化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处理后餐饮废水排至厂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后定期外运至化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治理措施进行达标治理。导热油储蓄罐呼吸废气采用氮气对储罐进行氮封,经处理后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后经专用烟道由楼顶排放。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要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全封闭厂房,高噪声设备采取地下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危废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域须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撒播适宜草籽恢复植被,运营期加强植被、绿化养护和水保设施维护,保持站区良好生态环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30日我分局拟对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系统与关键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化德县建设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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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
1 | 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系统与关键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化德县朝阳镇 | 国水 (略) | 内内蒙古绿 (略) | 中心坐标:E114°4′59.971″ ,N41°45′7.650″,占地面积9.90hm2。拟建设一座240MWh 压缩空气储能示范电站,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约75346.3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4%。 (略) 发展和改革委以项目代码2309-*-04-01-*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 (一)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进行挡护,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临环境敏感点面设临时隔声屏障,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及时送指定地点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二)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冲洗废水及循环水排污水收集后定期外运至化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处理后餐饮废水排至厂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后定期外运至化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治理措施进行达标治理。导热油储蓄罐呼吸废气采用氮气对储罐进行氮封,经处理后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后经专用烟道由楼顶排放。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要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全封闭厂房,高噪声设备采取地下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危废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域须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撒播适宜草籽恢复植被,运营期加强植被、绿化养护和水保设施维护,保持站区良好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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