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马铃薯科创中心含马铃薯计量检测中心、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关于乌兰察布市马铃薯科创中心含马铃薯计量检测中心、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略) 马铃薯科创中心(含马铃薯计量检测中心、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传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察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略) 马铃薯科创中心(含马铃薯计量检测中心、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察右前旗平地泉 (略) 农林 (略) 内 | (略) 农林科学研究所 | 内蒙古融泰 (略) | 项目位 (略) 农林科学研究所决定在察右前旗平地泉 (略) 农林 (略) 内。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 34612.91m2,主要建设马铃薯科创中心大楼1栋7966.22m2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和购置实验室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大气:实验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水: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接纳标准要求,由罐车拉运至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未沾染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破损包装物、容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略) 马铃薯科创中心(含马铃薯计量检测中心、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传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察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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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马铃薯科创中心(含马铃薯计量检测中心、马铃薯电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察右前旗平地泉 (略) 农林 (略) 内 | (略) 农林科学研究所 | 内蒙古融泰 (略) | 项目位 (略) 农林科学研究所决定在察右前旗平地泉 (略) 农林 (略) 内。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 34612.91m2,主要建设马铃薯科创中心大楼1栋7966.22m2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和购置实验室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大气:实验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水: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接纳标准要求,由罐车拉运至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未沾染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破损包装物、容器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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