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恒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农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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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恒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农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年产10000吨生物农药项目
二、建设单位:黑龙江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桦川县经济开发区桦西工业园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国环宏节能 (略)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郊区莲江口镇 (略) 内。该项目为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6376.19m2,总建筑面积11973.22m2。主体工程:项目共设置3个生产车间,布置7条生产线。1#车间(除草剂车间)占地面积1190.4m2,设置2条生产线,年产90.5%*草胺乳油2000t/a、22.5%氟磺胺草醚水剂3000t/a。2#车间(精制车间)占地面积1205.28m2,设置3条生产线,年产55%硝磺?莠去津悬浮剂1000t/a、24%烟嘧?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1000t/a、50%*草胺水乳剂1000t/a。3#车间占地面积1205.28m2,设置2条生产线,年产75%噻吩磺隆水分散粒剂1000t/a、50%苯噻酰草胺?吡嘧磺隆可湿性粉剂1000t/a。辅助工程:新建锅炉房一座,占地面积507.6m2,内设一台3t/h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待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成投产后作为备用锅炉。新建质检中心、辅助用房、变电房、办公楼、食堂及附属设施等。储运工程:新建辅助仓库、原料库等。公用工程:给水 (略) 政用水。初期雨水及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入园区管网。由于项目区污水管网暂未接通,先采用罐车运输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办公取暖和生产供热依托新建燃生物质锅炉。环保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100m3/d,采用“收集池+格栅+高效絮凝沉淀池+石英砂过滤”处理工艺。新建1座300m3污水收集池、1座750m3初期雨水池,1座640m3事故水池。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占地面积160m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及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6:00)施工。
2、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
该项目3个生产车间,每种产品生产线的混合、搅拌工段均设置集气罩,1#车间和2#车间工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3#车间工艺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通过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及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C.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油烟从专用烟道输送至建筑物顶端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要求。

3、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由于项目区污水管网暂未接通,先采用罐车运输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污水池收集后,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锅炉排废水、软化废水回用于干灰调湿、除渣补充用水等不外排。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和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锅炉间、办公楼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将厂区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风机和泵类等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并在封闭车间内运行,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5、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应实施分类管理,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脂交由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处置;锅炉灰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原药废包装(HW04)、废活性炭(HW49)、化验室废液(HW49)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在运行过程中要按规定对设施进行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7、公众参与情况: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六、联系电话:0454-*
七、通讯地址: (略) 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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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年产10000吨生物农药项目
二、建设单位:黑龙江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桦川县经济开发区桦西工业园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国环宏节能 (略)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郊区莲江口镇 (略) 内。该项目为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6376.19m2,总建筑面积11973.22m2。主体工程:项目共设置3个生产车间,布置7条生产线。1#车间(除草剂车间)占地面积1190.4m2,设置2条生产线,年产90.5%*草胺乳油2000t/a、22.5%氟磺胺草醚水剂3000t/a。2#车间(精制车间)占地面积1205.28m2,设置3条生产线,年产55%硝磺?莠去津悬浮剂1000t/a、24%烟嘧?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1000t/a、50%*草胺水乳剂1000t/a。3#车间占地面积1205.28m2,设置2条生产线,年产75%噻吩磺隆水分散粒剂1000t/a、50%苯噻酰草胺?吡嘧磺隆可湿性粉剂1000t/a。辅助工程:新建锅炉房一座,占地面积507.6m2,内设一台3t/h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待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成投产后作为备用锅炉。新建质检中心、辅助用房、变电房、办公楼、食堂及附属设施等。储运工程:新建辅助仓库、原料库等。公用工程:给水 (略) 政用水。初期雨水及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入园区管网。由于项目区污水管网暂未接通,先采用罐车运输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办公取暖和生产供热依托新建燃生物质锅炉。环保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100m3/d,采用“收集池+格栅+高效絮凝沉淀池+石英砂过滤”处理工艺。新建1座300m3污水收集池、1座750m3初期雨水池,1座640m3事故水池。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占地面积160m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及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6:00)施工。
2、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
该项目3个生产车间,每种产品生产线的混合、搅拌工段均设置集气罩,1#车间和2#车间工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3#车间工艺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通过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及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C.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油烟从专用烟道输送至建筑物顶端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要求。

3、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由于项目区污水管网暂未接通,先采用罐车运输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污水池收集后,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锅炉排废水、软化废水回用于干灰调湿、除渣补充用水等不外排。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和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锅炉间、办公楼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将厂区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风机和泵类等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并在封闭车间内运行,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5、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应实施分类管理,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脂交由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处置;锅炉灰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原药废包装(HW04)、废活性炭(HW49)、化验室废液(HW49)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在运行过程中要按规定对设施进行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7、公众参与情况: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六、联系电话:0454-*
七、通讯地址: (略) 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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