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寡核苷酸合成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寡核苷酸合成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寡核苷酸合成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27日至 2024年03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寡核苷酸合成研发平台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黄埔区西成南街9号E栋6~8层建设,主要从事脱氧核糖核酸(DNA) (略) 自产试剂、耗材的销售,年合成DNA2000万个碱基对。项目年工作265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尚洁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实验废气(VOCs、*腈、*醇、氨气)和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 VOCs 的排放浓度应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标准限值、*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腈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氨气和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根据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寡核苷酸合成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27日至 2024年03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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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寡核苷酸合成研发平台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生工生物工程(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黄埔区西成南街9号E栋6~8层建设,主要从事脱氧核糖核酸(DNA) (略) 自产试剂、耗材的销售,年合成DNA2000万个碱基对。项目年工作265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尚洁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实验废气(VOCs、*腈、*醇、氨气)和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 VOCs 的排放浓度应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标准限值、*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腈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氨气和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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