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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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 (略) 委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围绕局“8321”工程,深化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建设,加强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桐乡成功创建全国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 (略) ”、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第四次荣获美丽浙 (略) ,第 (略) “五水共治”大禹鼎铜鼎。现将一年的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增强组织领导,谋划实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其列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积极贯彻上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来,局党组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和普法宣传工作3次,党组中心组学法11次并将学习人员扩大到中层干部,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制定了年度学法用法计划, (略) 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嘉环桐〔2023〕85号)和《2 (略) 生态环境集中宣传行动方案》(桐美丽办发〔2023〕7号), (略) 级部门(单位)和开发区、各镇(街道)的环境法治宣传工作。制定各科室作战路线图和项目推进表,将依法治政工作纳入到局绩效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核。

二、深化学法用法,增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层干部会议、案件审议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进人员向宪法宣誓,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

(二)抓好依法决策严格实施。发挥党组在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年报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对执法队牵头的重大行政决策《 (略) 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方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时根据桐乡司法局的要求,组织清理、 (略) 政府本级行政性规范性文件, (略) (略) 级规范性文件3件,并对之前制定的局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略) 生态环境局拟废止局级规范性文件12件。

(三)深化全员学法用法。落实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制度,每月开展集中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集中学习。 (略) 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活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各部门贯彻执行的合力。组织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环保队*法治业务水平。组织学习《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 (略) 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2023年版),协助执法队完成嘉兴组织的2023年度执法大练兵案卷互评互查2次, (略) 局组织的疑难案件讨论会1次, (略) 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1次,组织我局案件讨论分析会4次。组织完成7名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做到全局持证率100%。完成**日至**日所有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专项监督工作。

三、强化执法和审查,增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能力

(一)深化规范执法和案件审查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一河一图一册”环境应急方案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加强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性监督和审查,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符合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提升案卷办理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额度,做到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召开集体审议会10次,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件,罚款325.6762万(包括没收违法所得9990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85件,所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全 (略) 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完成,做到告知书和决定书的时间与纸质文书一致。今年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零发生”。《 (略)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案》 (略) (略) 办评为年度优秀案卷。

(二)深化违法打击,依法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止目前共开展掌上执法检查1621家次,其中双随机检查939家次,双随机检查占比62.9%,参与跨部门抽查53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率68.2%。二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绿剑2023”、“两打”专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地市级交叉、省级监督帮扶等行动,同 (略) 域环境特点,开展码头专项、榨菜行业专项、排污许可证清单式执法等行动。三是执法练兵情况。 (略) 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二等奖,今年以来共派员40人次参与北方大气监督帮扶、 (略) 交叉检 (略) 范围内的交叉检查, (略) 厅推荐参评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全省10个、嘉兴唯一),执法辅助 (略) 组织的“强本领、铸忠诚、锻精兵”专题培训。

(三)深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深化部门协作、行刑衔接、执法监测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刑案件办理。今年移送刑事案件4件,其中涉危废刑事案件2件、涉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件2件,取保候审5人;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件,行政拘留1人。 (略) 强制执行工作,1-12月 (略) 强制执行4件。

(四)落实法律顾问机制。与百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律师参与有争议的、涉诉的案件咨询,分析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认定事实的真实性、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自由裁量的适当性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复杂案件、较大处罚案件审查3批次16件,主要是在局集体审议之前对案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方面的意见,提高案件质量。

(五)优化生态环境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助企纾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桐〔2023〕33号),发布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3条举措26项助企内容,内容涵盖了优化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监管、企业减负支持、提供精准帮扶环保服务等方面,细化了桐乡在生态环境领域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最新政策措施,倾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抓好重大活动依法保障工作。统筹生态环境各条线业务依法治理,注重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加强环境安全防范,做好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略) 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次。2023年,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桐乡无重点信访案件。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过程推行“无废峰会”,圆满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持续呈现“乌镇蓝”。

四、深化环境领域普法,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四大版块、31个宣传项目,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执法、质量改善、碧水河道、环境问题“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环境监测、“ (略) ”创建、 (略) 创建、“数字环保”改革、生物多样性等内容。认真组织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饮用水源地专题宣传等活动18场。

(略) 生态环境集中宣传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2 (略) 生态环境集中宣传行动方案》, (略) 级14项宣传措施、部门(单位)“六个一”宣传措施,开发区、各镇(街道)“十八个一”宣传措施, (略) 全市生态环境和法治宣传, (略) 生态创建办与各镇(街道)签订了“进村入户”宣传责任书。 (略) “2023年最美环保人、“最美河湖长、最美护河卫士”、环保小卫士等评选颁奖活动。7-9月, (略) 镇村三级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宣传不松懈,全市累计发送宣传短信240余万条、路杆道旗80块、大型户外广告14块、电子屏标语320余信、楼梯标语140余条、横幅标语250余条、电话游动字幕4800余次、广播语言1500余次等。

今年,省美丽办公布20 (略)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桐乡得分89.44分, (略) 9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7位, (略) 第2位,六年 (略) 第一;桐乡“ (略) ”公众满意度结果,桐乡得分89.24分, (略) 9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9位, (略) 第2位。

五、深化法治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国家试点改革,改 (略) 厅一季度“赛马亮绩·擂台比拼”良好称号。2023年,《桐乡排污许可“一证式”数智改革 走实绿色营商新路》 (略)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优秀创新案例名单;“一证式”执法监管“桐乡模式”被生态环境部纳入全国执法系统培训课程并在湖南、 (略) 份授课。在全国首创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煤样一链管”监管平台, (略) (略) 排污权交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列入全国试点,成功举办2023年全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桐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国家试点改革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建成全国一流的乌镇大气监测超级站。围绕长江经济带曝光码头问题整改,创新“四线两单”大运河保护机制,全省首创“码头智慧监管平台”, (略) (略) 生态环境厅韩志福副厅长批示肯定。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日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 (略) 委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围绕局“8321”工程,深化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建设,加强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桐乡成功创建全国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 (略) ”、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第四次荣获美丽浙 (略) ,第 (略) “五水共治”大禹鼎铜鼎。现将一年的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增强组织领导,谋划实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其列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积极贯彻上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来,局党组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和普法宣传工作3次,党组中心组学法11次并将学习人员扩大到中层干部,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制定了年度学法用法计划, (略) 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嘉环桐〔2023〕85号)和《2 (略) 生态环境集中宣传行动方案》(桐美丽办发〔2023〕7号), (略) 级部门(单位)和开发区、各镇(街道)的环境法治宣传工作。制定各科室作战路线图和项目推进表,将依法治政工作纳入到局绩效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核。

二、深化学法用法,增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层干部会议、案件审议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进人员向宪法宣誓,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

(二)抓好依法决策严格实施。发挥党组在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年报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对执法队牵头的重大行政决策《 (略) 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方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时根据桐乡司法局的要求,组织清理、 (略) 政府本级行政性规范性文件, (略) (略) 级规范性文件3件,并对之前制定的局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略) 生态环境局拟废止局级规范性文件12件。

(三)深化全员学法用法。落实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制度,每月开展集中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集中学习。 (略) 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活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各部门贯彻执行的合力。组织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环保队*法治业务水平。组织学习《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 (略) 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2023年版),协助执法队完成嘉兴组织的2023年度执法大练兵案卷互评互查2次, (略) 局组织的疑难案件讨论会1次, (略) 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1次,组织我局案件讨论分析会4次。组织完成7名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做到全局持证率100%。完成**日至**日所有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专项监督工作。

三、强化执法和审查,增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能力

(一)深化规范执法和案件审查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一河一图一册”环境应急方案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加强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性监督和审查,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符合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提升案卷办理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额度,做到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召开集体审议会10次,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件,罚款325.6762万(包括没收违法所得9990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85件,所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全 (略) 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完成,做到告知书和决定书的时间与纸质文书一致。今年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零发生”。《 (略)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案》 (略) (略) 办评为年度优秀案卷。

(二)深化违法打击,依法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止目前共开展掌上执法检查1621家次,其中双随机检查939家次,双随机检查占比62.9%,参与跨部门抽查53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率68.2%。二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绿剑2023”、“两打”专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地市级交叉、省级监督帮扶等行动,同 (略) 域环境特点,开展码头专项、榨菜行业专项、排污许可证清单式执法等行动。三是执法练兵情况。 (略) 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二等奖,今年以来共派员40人次参与北方大气监督帮扶、 (略) 交叉检 (略) 范围内的交叉检查, (略) 厅推荐参评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全省10个、嘉兴唯一),执法辅助 (略) 组织的“强本领、铸忠诚、锻精兵”专题培训。

(三)深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深化部门协作、行刑衔接、执法监测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刑案件办理。今年移送刑事案件4件,其中涉危废刑事案件2件、涉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件2件,取保候审5人;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件,行政拘留1人。 (略) 强制执行工作,1-12月 (略) 强制执行4件。

(四)落实法律顾问机制。与百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律师参与有争议的、涉诉的案件咨询,分析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认定事实的真实性、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自由裁量的适当性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复杂案件、较大处罚案件审查3批次16件,主要是在局集体审议之前对案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方面的意见,提高案件质量。

(五)优化生态环境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助企纾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桐〔2023〕33号),发布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3条举措26项助企内容,内容涵盖了优化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监管、企业减负支持、提供精准帮扶环保服务等方面,细化了桐乡在生态环境领域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最新政策措施,倾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抓好重大活动依法保障工作。统筹生态环境各条线业务依法治理,注重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加强环境安全防范,做好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略) 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次。2023年,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桐乡无重点信访案件。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过程推行“无废峰会”,圆满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持续呈现“乌镇蓝”。

四、深化环境领域普法,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四大版块、31个宣传项目,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执法、质量改善、碧水河道、环境问题“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环境监测、“ (略) ”创建、 (略) 创建、“数字环保”改革、生物多样性等内容。认真组织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饮用水源地专题宣传等活动18场。

(略) 生态环境集中宣传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2 (略) 生态环境集中宣传行动方案》, (略) 级14项宣传措施、部门(单位)“六个一”宣传措施,开发区、各镇(街道)“十八个一”宣传措施, (略) 全市生态环境和法治宣传, (略) 生态创建办与各镇(街道)签订了“进村入户”宣传责任书。 (略) “2023年最美环保人、“最美河湖长、最美护河卫士”、环保小卫士等评选颁奖活动。7-9月, (略) 镇村三级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宣传不松懈,全市累计发送宣传短信240余万条、路杆道旗80块、大型户外广告14块、电子屏标语320余信、楼梯标语140余条、横幅标语250余条、电话游动字幕4800余次、广播语言1500余次等。

今年,省美丽办公布20 (略)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桐乡得分89.44分, (略) 9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7位, (略) 第2位,六年 (略) 第一;桐乡“ (略) ”公众满意度结果,桐乡得分89.24分, (略) 9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9位, (略) 第2位。

五、深化法治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国家试点改革,改 (略) 厅一季度“赛马亮绩·擂台比拼”良好称号。2023年,《桐乡排污许可“一证式”数智改革 走实绿色营商新路》 (略)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优秀创新案例名单;“一证式”执法监管“桐乡模式”被生态环境部纳入全国执法系统培训课程并在湖南、 (略) 份授课。在全国首创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煤样一链管”监管平台, (略) (略) 排污权交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列入全国试点,成功举办2023年全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桐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国家试点改革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建成全国一流的乌镇大气监测超级站。围绕长江经济带曝光码头问题整改,创新“四线两单”大运河保护机制,全省首创“码头智慧监管平台”, (略) (略) 生态环境厅韩志福副厅长批示肯定。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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