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红阳村田园综合体项目EPCO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马鞍山市博望区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红阳村田园综合体项目EPCO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博望区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红阳村田园综合体项目(EPCO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4-* | |||
标段名称 | (略) 博望区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红阳村田园综合体项目(EPCO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4-*-1 | |||
招标人 | (略) (略) | |||
项目统一代码 | 2309-*-04-01-*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功辉大厦西侧) 卞梦婷 05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2/26 10:30:00 | 计划工期 | 1、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2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28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2、运营期20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 (略) 歙县徽城镇文锦苑小区5栋1单元202室、联合体成员: (略) 长丰县双墩镇滁河社区规划支路S2栋A37室、 (略) 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 2988号2号楼2-3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潘建功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徐印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潘建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实现有关运营承诺及经济目标,对运营质量条件负责,运营游乐产 (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招标人考核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卞梦婷;055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中标候选人
0天0小时7分
项目名称 | (略) 博望区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红阳村田园综合体项目(EPCO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4-* | |||
标段名称 | (略) 博望区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红阳村田园综合体项目(EPCO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4-*-1 | |||
招标人 | (略) (略) | |||
项目统一代码 | 2309-*-04-01-* | |||
最高限价 | *.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功辉大厦西侧) 卞梦婷 05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2/26 10:30:00 | 计划工期 | 1、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2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28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2、运营期20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 (略) 歙县徽城镇文锦苑小区5栋1单元202室、联合体成员: (略) 长丰县双墩镇滁河社区规划支路S2栋A37室、 (略) 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 2988号2号楼2-3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潘建功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徐印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潘建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实现有关运营承诺及经济目标,对运营质量条件负责,运营游乐产 (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招标人考核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卞梦婷;055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中标候选人
0天0小时7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