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城关街道北大街海鑫国际酒店对面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小庄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及仓储物流服务中心项目(重大变动) | (略) 义门镇白家宫村 | 彬州 (略) | 陕西 (略) | 2021年5月28日我局以咸环彬函〔2021〕 (略) 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及仓储物流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1〕11号),原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变动前后生产规模及产品均发生改变,原环评确定的建筑垃圾生产线保留,增加1条煤矸石洗选生产线、1条白矸骨料生产及制砖生产线,将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调整为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和年处理80万吨煤矸石。产品方案由原来的再生骨料30万吨调整为生产建筑垃圾再生骨料15万吨,新增沫煤、块煤和泥煤共约20万吨、标砖及白矸骨料约60万吨。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已开工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生态环境局已对其处罚人民币61349.44元。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56%。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报告表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城关街道北大街海鑫国际酒店对面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小庄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及仓储物流服务中心项目(重大变动) | (略) 义门镇白家宫村 | 彬州 (略) | 陕西 (略) | 2021年5月28日我局以咸环彬函〔2021〕 (略) 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及仓储物流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1〕11号),原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变动前后生产规模及产品均发生改变,原环评确定的建筑垃圾生产线保留,增加1条煤矸石洗选生产线、1条白矸骨料生产及制砖生产线,将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调整为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和年处理80万吨煤矸石。产品方案由原来的再生骨料30万吨调整为生产建筑垃圾再生骨料15万吨,新增沫煤、块煤和泥煤共约20万吨、标砖及白矸骨料约60万吨。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已开工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生态环境局已对其处罚人民币61349.44元。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56%。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报告表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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