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26号
(略) 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
报来《关于上报<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惠林场发〔2024〕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项目区立地条件差、干旱少雨、土壤贫薄等因素引起的林分退化和造林成林困难等问题。根据惠农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2-*-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退化林改造项目区 (略) 惠农区区域内G110沿线、京藏高速两侧、罗家园子、西火路沿线等地域;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区位于惠农区区域内G110沿线和西线大道沿线等地域。
三、项目主管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括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两部分内容,主要设计补植、修枝、补水、除草等4种措施,补植树种为国槐、刺槐、丝绵木等。
项目区实施总面积5981.0亩,共设计补植苗木48604株,修枝96751株,补水5981.0亩,补水总量83.734万m3,除草5981.0亩。
退化林改造面积3731.9亩,补植苗木29887株,其中:国槐25223株、刺槐4173株、丝绵木491株;除草补水3731.9亩,修枝71683株。
未成林抚育面积2249.1亩,补植苗木18717株,树种均为国槐;除草补水2249.1亩,修枝25068株。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退化林改造工程、未成林抚育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3月—2024年4月
养护期:2024年5月—2025年4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88.729万元,其中工程费373.369万元,其他费15.36万元。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九、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26号
(略) 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
报来《关于上报<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惠林场发〔2024〕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项目区立地条件差、干旱少雨、土壤贫薄等因素引起的林分退化和造林成林困难等问题。根据惠农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2-*-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退化林改造项目区 (略) 惠农区区域内G110沿线、京藏高速两侧、罗家园子、西火路沿线等地域;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区位于惠农区区域内G110沿线和西线大道沿线等地域。
三、项目主管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括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两部分内容,主要设计补植、修枝、补水、除草等4种措施,补植树种为国槐、刺槐、丝绵木等。
项目区实施总面积5981.0亩,共设计补植苗木48604株,修枝96751株,补水5981.0亩,补水总量83.734万m3,除草5981.0亩。
退化林改造面积3731.9亩,补植苗木29887株,其中:国槐25223株、刺槐4173株、丝绵木491株;除草补水3731.9亩,修枝71683株。
未成林抚育面积2249.1亩,补植苗木18717株,树种均为国槐;除草补水2249.1亩,修枝25068株。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退化林改造工程、未成林抚育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3月—2024年4月
养护期:2024年5月—2025年4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88.729万元,其中工程费373.369万元,其他费15.36万元。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九、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2023年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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