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裕华聚酯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管控项目阶段性施工总结报告
珠海高新区裕华聚酯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管控项目阶段性施工总结报告
珠海高新区 (略) 更新项目(一期)地 (略) 高新区唐家湾镇唐家湾港湾大道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E-113.*°,N-22.*°,占地面积为*.2平方米。未来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小学用地(A34)、幼托用地(R53)、防护绿地(G2)及市政道路(S1)用地。
2021年10月25日,珠海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对项目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2022年10月,珠海 (略) 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 (略) 对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土壤铅、石油烃不同程度超出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锑、石油烃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基于此进行下一步土壤风险评估工作。
经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物中的石油烃(C10-C40)的危害商为6.55,大于1,表明土壤石油烃(C10-C40)的风险不在可接受范围内。儿童血铅含量超过10μg/dL的概率为5%时,土壤铅含量临界值为289mg/kg,土壤铅最大含量是50000mg/kg,超出临界值,表明土壤铅的风险不在可接受范围内。结合土地利用方式及暴露途径,本地块地下水无风险。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基于一类用地方式,土壤对未来使用人群存在致癌或非致癌的风险,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石油烃(C10-C40)风险控制值809mg/kg小于筛选值826mg/kg,所以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的修复目标值为826mg/kg。土壤铅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的临界值为289mg/kg,小于本项目中铅的风险筛选值400mg/kg和管制值800mg/kg,因此可考虑将风险筛选值400mg/kg作为土壤铅的修复目标值。基于采样深度、地块土层分布以及风险控制值,将地块土壤分为21层进行方量计算,土壤中超修复目标值的污染物包括铅、石油烃(C10-C40),修复/风险管控深度为0-24.5米,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53642.57立方米,其中铅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49330.27立方米,石油烃(C10-C40)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4312.30立方米。
2023年8月,安徽博世科 (略) 中标本地块的修复实施工作,于2023年8月~9月编制《珠海高新区 (略) 更新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管控方案》,2023年9月20日修复/管控方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修复方案将污染土壤划分为Z1~Z6六个区域进行清挖修复,污染土壤采用异地处置+原位阻隔管控的修复模式:1、单一铅需异地处置土方量为12006.79m3,单一铅原位阻隔管控土方量为37323.49m3。2、单一石油烃污染土壤(4312.30m3)采用异地处置;根据本地块外运污染土壤危险废物鉴别结论,本项目外运污染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
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10月23日安徽博世科 (略) 进行了施工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工作,2023年09月21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1月29日完成了土壤清挖工作,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月1日完成了污染土壤外运工作。
本工程共计处置6784.23m3石油烃污染土壤,检测石油烃疑似污染土579.06m3;处置17802.30m3铅污染土壤,检测铅疑似污染土3414.48m3;洁净土60227.37m3,放坡土11450.51m3;总计清挖土方*.95m3。
2023年09月24日~2023年12月25日效果评估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和广州 (略) 对基坑土壤、疑似污染土及筛上物进行采样检测。Z1、Z2、Z3、Z5一次清挖后基坑土壤样品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Z4和Z6基坑扩挖后基坑土壤样品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疑似污染土及筛上物样品均低于地块的修复目标值。
本项目修复过程严格依据已备案的《修复/管控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至现阶段已完成地块内污染土壤的清挖、修复、Z4区原位阻隔管控区施工工作。
因原位阻隔需要进行地下水监测,故地下水监测期间施工内容不在本阶段施工总结中。本报告对施工工程修复情况进行阶段性施工总结。本报告阶段性验收工作内容为污染土开挖、转运、预处理;污染土壤外运;筛上物冲洗后暂存待检;疑似污染土开挖、转运及暂存待检;洁净土清挖暂存;放坡土清挖暂存;废水处理合格后回用;污染土处置完成验收。
本阶段验收内容不含潜在二次污染区采样检测,待本阶段验收合格后,现场不存在施工作业行为后,将所有施工生产区临建拆除后进行验收工作。
珠海高新区 (略) 更新项目(一期)地 (略) 高新区唐家湾镇唐家湾港湾大道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E-113.*°,N-22.*°,占地面积为*.2平方米。未来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小学用地(A34)、幼托用地(R53)、防护绿地(G2)及市政道路(S1)用地。
2021年10月25日,珠海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对项目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2022年10月,珠海 (略) 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 (略) 对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土壤铅、石油烃不同程度超出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锑、石油烃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基于此进行下一步土壤风险评估工作。
经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物中的石油烃(C10-C40)的危害商为6.55,大于1,表明土壤石油烃(C10-C40)的风险不在可接受范围内。儿童血铅含量超过10μg/dL的概率为5%时,土壤铅含量临界值为289mg/kg,土壤铅最大含量是50000mg/kg,超出临界值,表明土壤铅的风险不在可接受范围内。结合土地利用方式及暴露途径,本地块地下水无风险。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基于一类用地方式,土壤对未来使用人群存在致癌或非致癌的风险,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石油烃(C10-C40)风险控制值809mg/kg小于筛选值826mg/kg,所以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的修复目标值为826mg/kg。土壤铅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的临界值为289mg/kg,小于本项目中铅的风险筛选值400mg/kg和管制值800mg/kg,因此可考虑将风险筛选值400mg/kg作为土壤铅的修复目标值。基于采样深度、地块土层分布以及风险控制值,将地块土壤分为21层进行方量计算,土壤中超修复目标值的污染物包括铅、石油烃(C10-C40),修复/风险管控深度为0-24.5米,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53642.57立方米,其中铅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49330.27立方米,石油烃(C10-C40)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4312.30立方米。
2023年8月,安徽博世科 (略) 中标本地块的修复实施工作,于2023年8月~9月编制《珠海高新区 (略) 更新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管控方案》,2023年9月20日修复/管控方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修复方案将污染土壤划分为Z1~Z6六个区域进行清挖修复,污染土壤采用异地处置+原位阻隔管控的修复模式:1、单一铅需异地处置土方量为12006.79m3,单一铅原位阻隔管控土方量为37323.49m3。2、单一石油烃污染土壤(4312.30m3)采用异地处置;根据本地块外运污染土壤危险废物鉴别结论,本项目外运污染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
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10月23日安徽博世科 (略) 进行了施工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工作,2023年09月21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1月29日完成了土壤清挖工作,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月1日完成了污染土壤外运工作。
本工程共计处置6784.23m3石油烃污染土壤,检测石油烃疑似污染土579.06m3;处置17802.30m3铅污染土壤,检测铅疑似污染土3414.48m3;洁净土60227.37m3,放坡土11450.51m3;总计清挖土方*.95m3。
2023年09月24日~2023年12月25日效果评估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和广州 (略) 对基坑土壤、疑似污染土及筛上物进行采样检测。Z1、Z2、Z3、Z5一次清挖后基坑土壤样品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Z4和Z6基坑扩挖后基坑土壤样品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疑似污染土及筛上物样品均低于地块的修复目标值。
本项目修复过程严格依据已备案的《修复/管控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至现阶段已完成地块内污染土壤的清挖、修复、Z4区原位阻隔管控区施工工作。
因原位阻隔需要进行地下水监测,故地下水监测期间施工内容不在本阶段施工总结中。本报告对施工工程修复情况进行阶段性施工总结。本报告阶段性验收工作内容为污染土开挖、转运、预处理;污染土壤外运;筛上物冲洗后暂存待检;疑似污染土开挖、转运及暂存待检;洁净土清挖暂存;放坡土清挖暂存;废水处理合格后回用;污染土处置完成验收。
本阶段验收内容不含潜在二次污染区采样检测,待本阶段验收合格后,现场不存在施工作业行为后,将所有施工生产区临建拆除后进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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