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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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一、明确目标任务,牵头抓总更加完善。

印发《 (略) 区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要点》《2023年户外广告和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略) 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和手册、《 (略) 区段水域保洁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略) 容秩序整治、停车泊位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汉江水域保洁、有害垃圾管理、建筑垃圾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高标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 (略) 容秩序整治,城市面貌更加美丽。

(略) 容秩序综合整治力度。2023年,市区城管部门累计规范出店占道经营7.3万余起,清理游散摊贩8.7万余起;新增、补划非机动车停放线7.6万余米,规范非机动车约13.7万余辆(次), (略) 市容秩序。二是加强门店招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和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3年,市区累计清理整治广告招牌设施420余处、9600余平方米。

三、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城市环境更加整洁。

(略) 道路保洁更加有力。持续开展“水润襄阳”行动,日保洁面积3795.5万平米。市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5%。为530台环卫车辆加装北斗定位系统,89座转运站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初步实现环卫作业数字化监管。二是汉江水环境保护更加有效。 (略) 容环境,累计劝阻和取缔违规游泳、违规垂钓、洗衣洗车、游散摊点共1000余人(次);对汉江(市区段)清漂水域开展考评86次,现场督办水草垃圾、白色垃圾、沿岸堆放杂物等问题500余处,清理水面清漂物2000余吨, (略) 区段水域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民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四、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理,治理成效更加凸显。

一是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 (略) 第三档进位到第二档,进入“成效较好”行列,在住建部主办的“垃圾分类齐点亮”活动中,省内率先点亮全城, (略) 组三等奖。 (略) 级示范 (略) 级示范社区创建,升级改造中心城区234个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全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5400余吨,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保康县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 (略) 推广。火石山垃圾处理场生态修复项目完工,“垃圾山”变为郊野公园。三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建筑工地“拆、运、处”模式改革,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2023年,共处置建筑垃圾290余万吨,其中综合利用约204余万吨,综合利用率达71%。四是项目建设管理更加有序。已形成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17座,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5400余吨, (略) 定目标。恩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项目已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从1200吨提升到1600吨。

五、推进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城市天际线更加明媚。

一是抓好拆迁工地管理。要求采取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净车出场、平厢密闭运输要求,严禁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管控措施。 (略) 大气办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停止渣土运输作业、做好建筑垃圾全面覆盖等管控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保障措施,增加机械作业频次,重点路段和区域实行延时保洁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整洁,降低扬尘污染。三是开展道路运输飞扬撒漏整治工作。2023年9月份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集中开展货运车辆“飞扬撒漏”夜查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密闭运输、超限超载、飞扬撒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城市空气更加清新。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主动开展“登门提醒服务行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多种形式宣传餐饮油烟治理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自觉配合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二是构建联动机制。配合 (略) 区4001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针对群众投诉反映油烟污染问题,以市城管委办公室名义下达督办通知书,通过行政执法倒逼问题整改;邀请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管理源头上彻底解决问题。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截至2023年底,示范引领效应得到显现,樊城区示范街区6个,襄城区、襄州区、高新区示范街区4个,各县(市)、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示范街区1个。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一、明确目标任务,牵头抓总更加完善。

印发《 (略) 区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要点》《2023年户外广告和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略) 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和手册、《 (略) 区段水域保洁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略) 容秩序整治、停车泊位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汉江水域保洁、有害垃圾管理、建筑垃圾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高标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 (略) 容秩序整治,城市面貌更加美丽。

(略) 容秩序综合整治力度。2023年,市区城管部门累计规范出店占道经营7.3万余起,清理游散摊贩8.7万余起;新增、补划非机动车停放线7.6万余米,规范非机动车约13.7万余辆(次), (略) 市容秩序。二是加强门店招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和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3年,市区累计清理整治广告招牌设施420余处、9600余平方米。

三、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城市环境更加整洁。

(略) 道路保洁更加有力。持续开展“水润襄阳”行动,日保洁面积3795.5万平米。市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5%。为530台环卫车辆加装北斗定位系统,89座转运站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初步实现环卫作业数字化监管。二是汉江水环境保护更加有效。 (略) 容环境,累计劝阻和取缔违规游泳、违规垂钓、洗衣洗车、游散摊点共1000余人(次);对汉江(市区段)清漂水域开展考评86次,现场督办水草垃圾、白色垃圾、沿岸堆放杂物等问题500余处,清理水面清漂物2000余吨, (略) 区段水域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民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四、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理,治理成效更加凸显。

一是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 (略) 第三档进位到第二档,进入“成效较好”行列,在住建部主办的“垃圾分类齐点亮”活动中,省内率先点亮全城, (略) 组三等奖。 (略) 级示范 (略) 级示范社区创建,升级改造中心城区234个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全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5400余吨,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保康县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 (略) 推广。火石山垃圾处理场生态修复项目完工,“垃圾山”变为郊野公园。三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建筑工地“拆、运、处”模式改革,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2023年,共处置建筑垃圾290余万吨,其中综合利用约204余万吨,综合利用率达71%。四是项目建设管理更加有序。已形成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17座,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5400余吨, (略) 定目标。恩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项目已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从1200吨提升到1600吨。

五、推进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城市天际线更加明媚。

一是抓好拆迁工地管理。要求采取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净车出场、平厢密闭运输要求,严禁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管控措施。 (略) 大气办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停止渣土运输作业、做好建筑垃圾全面覆盖等管控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保障措施,增加机械作业频次,重点路段和区域实行延时保洁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整洁,降低扬尘污染。三是开展道路运输飞扬撒漏整治工作。2023年9月份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集中开展货运车辆“飞扬撒漏”夜查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密闭运输、超限超载、飞扬撒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城市空气更加清新。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主动开展“登门提醒服务行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多种形式宣传餐饮油烟治理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自觉配合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二是构建联动机制。配合 (略) 区4001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针对群众投诉反映油烟污染问题,以市城管委办公室名义下达督办通知书,通过行政执法倒逼问题整改;邀请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管理源头上彻底解决问题。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截至2023年底,示范引领效应得到显现,樊城区示范街区6个,襄城区、襄州区、高新区示范街区4个,各县(市)、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示范街区1个。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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