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一号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关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一号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祁审批临(占)字【2024】1号
关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一号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山西 (略) 国道208线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项目部: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 (略) 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一号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的申请》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申请临时占用祁县东观镇西砲村土地33.07亩,用于你单位水稳拌合站生产使用。
二、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祁县东观镇西砲村土地的申请,批准面积为33.07亩,使用期限二年(即2024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范围使用土地,不得违法超占、扩占;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用设施;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不得在临时使用期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将临时用地出卖、抵押或者转让。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或你单位不使用临时用地后应及时组织复垦,恢复土地种植条件,并及时将所占土地交还村委。
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祁审批临(占)字【2024】1号
关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一号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山西 (略) 国道208线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项目部: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 (略) 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路面一合同段(一号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的申请》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申请临时占用祁县东观镇西砲村土地33.07亩,用于你单位水稳拌合站生产使用。
二、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祁县东观镇西砲村土地的申请,批准面积为33.07亩,使用期限二年(即2024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范围使用土地,不得违法超占、扩占;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用设施;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不得在临时使用期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将临时用地出卖、抵押或者转让。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或你单位不使用临时用地后应及时组织复垦,恢复土地种植条件,并及时将所占土地交还村委。
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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