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南拒马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涞水县南拒马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涞水县南拒马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涞水县南拒马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涞水县石亭镇;
治理范围:满金峪村至保野公路桥段及义和庄桥段,河道总长度2.1km。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护岸修复、河道疏浚等;本次工程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工程为Ⅳ工程,工程级别为4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涞水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 (略) 涞水县德成路145号
联 系 人:赵昕昱
联系电话:03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裕华区槐安路158号鑫科国际C座
联系人:智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c_AJzGnTTZQEA;提取码:8hro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c_AJzGnTTZQEA;提取码:8hro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涞水县水利局
2024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涞水县南拒马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涞水县南拒马河河道护岸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涞水县石亭镇;
治理范围:满金峪村至保野公路桥段及义和庄桥段,河道总长度2.1km。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护岸修复、河道疏浚等;本次工程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工程为Ⅳ工程,工程级别为4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涞水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 (略) 涞水县德成路145号
联 系 人:赵昕昱
联系电话:03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裕华区槐安路158号鑫科国际C座
联系人:智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c_AJzGnTTZQEA;提取码:8hro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c_AJzGnTTZQEA;提取码:8hro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涞水县水利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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