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恩宁精神病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玉林市玉州区恩宁精神病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 (略) 玉州区仁东镇鹤林村校椅岭,调查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41.408″,北纬22°40′55.927″,总占地面积为63292.52m2(约95亩)。
本项目 (略) 玉州区恩 (略) ,在地块租赁期间的责任 (略) 玉州区恩 (略) , (略) 玉州区恩 (略) 租赁期满后,责任主体和地块使用 (略) 。
1989年以前,调查地块主要用作林地;1989年12月, (略) 茶厂(1990年 (略) )获得用地进 (略) 茶厂,占地面积93292.52m2;2007年, (略) 茶厂停产;2007-2016年, (略) (略) 租用部分地块进行耳机线组装生产,对外购成品的配件,利用手工进行耳机组装,不进行工业加工和生产;2016年, (略) (略) 停产;2016年, (略) 茶叶厂( (略) )将地块西面30000m2的地块,转让给兴业县石南供销合作社和兴业县葵阳供销合作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茶厂转让涉案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玉政函〔2016〕159号)可知)转让的地块在转让前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为林地状态。兴业县石南供销合作社和兴业县葵阳供销合作社获得用地后,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活动,仍为林地状态; (略) 茶叶厂将30000m2的地块转让划拨给兴业县石南供销合作社和兴业县葵阳供销合作社后, (略) 可使用地块面积为63292.52m2。2023年, (略) 玉州区恩 (略) (略) 的厂房及 (略) 建设,租用地面积为63292.52m2,目前暂未开始建设。
根据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中的规定内:(二)扩大用地供给。各地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协议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新供医疗卫生用地在出让信息公开披露的合理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经土地和房屋所有法定权利人及其他产权人同意后,对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可适用过渡期政策,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但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略) 玉州区恩 (略) (略) 的地块(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改造用 (略) 玉州区恩 (略) 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2019年1月1日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要求: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互相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对于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玉州区恩 (略) 委托我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根据初步筛查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中砷、镉、铜、铅、汞、镍、钒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调查地块内土壤中锰、锌、钼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0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相邻地块现状是主要分布为地 (略) (略) 仁东养殖场,地块南面为校椅村,地块西北面为 (略) ,地块北面为广西 (略) ,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地块1km范围内现状工业企业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均较小。
经开展历史资料收集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范围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未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历史上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土壤监测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且不存在相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因此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地块可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调查地 (略) 玉州区仁东镇鹤林村校椅岭,调查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41.408″,北纬22°40′55.927″,总占地面积为63292.52m2(约95亩)。
本项目 (略) 玉州区恩 (略) ,在地块租赁期间的责任 (略) 玉州区恩 (略) , (略) 玉州区恩 (略) 租赁期满后,责任主体和地块使用 (略) 。
1989年以前,调查地块主要用作林地;1989年12月, (略) 茶厂(1990年 (略) )获得用地进 (略) 茶厂,占地面积93292.52m2;2007年, (略) 茶厂停产;2007-2016年, (略) (略) 租用部分地块进行耳机线组装生产,对外购成品的配件,利用手工进行耳机组装,不进行工业加工和生产;2016年, (略) (略) 停产;2016年, (略) 茶叶厂( (略) )将地块西面30000m2的地块,转让给兴业县石南供销合作社和兴业县葵阳供销合作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茶厂转让涉案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玉政函〔2016〕159号)可知)转让的地块在转让前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为林地状态。兴业县石南供销合作社和兴业县葵阳供销合作社获得用地后,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活动,仍为林地状态; (略) 茶叶厂将30000m2的地块转让划拨给兴业县石南供销合作社和兴业县葵阳供销合作社后, (略) 可使用地块面积为63292.52m2。2023年, (略) 玉州区恩 (略) (略) 的厂房及 (略) 建设,租用地面积为63292.52m2,目前暂未开始建设。
根据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中的规定内:(二)扩大用地供给。各地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协议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新供医疗卫生用地在出让信息公开披露的合理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经土地和房屋所有法定权利人及其他产权人同意后,对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可适用过渡期政策,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但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略) 玉州区恩 (略) (略) 的地块(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改造用 (略) 玉州区恩 (略) 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2019年1月1日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要求: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互相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对于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玉州区恩 (略) 委托我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根据初步筛查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中砷、镉、铜、铅、汞、镍、钒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调查地块内土壤中锰、锌、钼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0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相邻地块现状是主要分布为地 (略) (略) 仁东养殖场,地块南面为校椅村,地块西北面为 (略) ,地块北面为广西 (略) ,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地块1km范围内现状工业企业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均较小。
经开展历史资料收集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范围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未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历史上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土壤监测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且不存在相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因此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地块可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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