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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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单位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塑料模具制品及设备维修装配零件加工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18号

2024.2.21

2

(略) 西安厂先进网联模块和控制器生产配套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19号

2024.2.21

3

西安蓝溪科技企业(企业) (略) 高新九号广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0号

2024.2.23

4

西安西测 (略) 西测测试产能优化提升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1号

2024.2.23

5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鱼化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2号

2024.2.28

6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细柳街 (略) 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3号

2024.2.28


附件:高新环评批复〔2024〕018-023号.rar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单位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塑料模具制品及设备维修装配零件加工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18号

2024.2.21

2

(略) 西安厂先进网联模块和控制器生产配套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19号

2024.2.21

3

西安蓝溪科技企业(企业) (略) 高新九号广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0号

2024.2.23

4

西安西测 (略) 西测测试产能优化提升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1号

2024.2.23

5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鱼化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2号

2024.2.28

6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细柳街 (略) 项目

高新环评批复〔2024〕023号

2024.2.28


附件:高新环评批复〔2024〕018-023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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