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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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全屋定制家具2万平方米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广源路999号

(略) (略)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投资250万元,租用 (略)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广源路999号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7030m2,对厂房进行的合理规划,通过购置铣床、冷压机、封边机等生产设备,采用贴皮、封边、打磨、喷漆等生产工艺,建设年产全屋定制家具2万平方米技改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打磨粉尘经“水帘柜除尘”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底漆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面漆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避免废气在车间积聚。

(2)废水:

本项目水帘喷漆废水、水帘除尘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捞出漆渣。水帘喷漆废水每半年整体更换作为危废处置;水帘除尘废水、喷淋废水每三个月整体更换作为危废处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木工粉尘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打磨粉尘、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漆渣、水帘喷漆废水、水帘除尘废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4)噪声:

本项目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全屋定制家具2万平方米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广源路999号

(略) (略)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投资250万元,租用 (略)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广源路999号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7030m2,对厂房进行的合理规划,通过购置铣床、冷压机、封边机等生产设备,采用贴皮、封边、打磨、喷漆等生产工艺,建设年产全屋定制家具2万平方米技改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打磨粉尘经“水帘柜除尘”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底漆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面漆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避免废气在车间积聚。

(2)废水:

本项目水帘喷漆废水、水帘除尘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捞出漆渣。水帘喷漆废水每半年整体更换作为危废处置;水帘除尘废水、喷淋废水每三个月整体更换作为危废处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木工粉尘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打磨粉尘、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漆渣、水帘喷漆废水、水帘除尘废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4)噪声:

本项目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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