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南京海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南京 (略) 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南京 (略) 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双有”企业),公司需在2024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南京 (略)
企业法人:张现伟
项目联系人:蔺向辉
电话:*
邮编:*
地址: (略) 江北新区新科二路23号
二、企业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
(1)产品情况
公司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产品主要为片剂、胶囊、口服液、滴剂(胶囊型),中试车间生产氢溴酸右美沙芬(研发用原料药)、维生素D2(研发用原料药)。
公司产品不涉及“双有”物质
(2)原辅材料情况
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双有”物质见下表。
名称 | 用量(t) |
*醇、*醇 | 8.33 |
二氯*烷 | 7.95 |
*酸*酯 | 0.432 |
正庚烷 | 15.29 |
四氢呋喃 | 0.325 |
*酮 | 0.286 |
*苯、氯苯 | 1.27 |
三、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排放情况
A区制剂车间包括胶囊车间和液体制剂车间,根据物料平衡,A区产生的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依托现有车间新风系统+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B区制剂车间包括现有固体制剂车间、口服液车间车间和新建凝胶车间,根据物料平衡,B排放的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经依托现有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布袋除尘器+冷凝+三级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DA006 高空排放。
C区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研发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醇、*酸*酯、*酮、二氯*烷、N-N二*基*酰胺、吡啶、*腈、非*烷总烃、*苯、酚类、*烯酸酯、VOCs、颗粒物等污染物,C区为GMP车间,反应釜等设备工作时密闭,真空抽吸投料,反应结束时需开罐,因此废气无法做到100%收集,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以99%计,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先通过冷凝装置降低废气浓度,再通过一级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 15 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其中部分研发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HCl、SO2)在CDMO车间内经碱液吸收后与其他废气一起经冷凝+一级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再排放,产生废气吸收废水,进污水处理站处理。
少量酸性废气(HCl、SO2)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
(2)废水排放情况
厂区现有1#污水处理站针对A区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除胶、气浮,处理能力为30m3/d,A区污水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经2#污水处理站一起处理。
厂区现有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0t/h,处理工艺为“三相三维电解+混凝沉淀A/O生物接触氧化+MBR膜过滤”,废水经处理后接管至桥北污水处理厂。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公司全部危险废物均已合规处置。
名称 | 代码 | 处置措施 |
废干燥剂 | HW02 271-004-02 | 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
含有机物废液 | HW02 271-001-02 | |
HW02 271-002-02 | ||
废活性炭 | HW02 271-004-02 | |
废包装桶 | HW49 900-041-49 | |
废包装袋 | HW49 900-041-49 | |
污泥 | HW06 900-410-06 | |
废布袋 | HW49 900-041-49 | |
不合格药品 | HW03 900-002-03 |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采取了相应风险防控措施。
2)企业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南京 (略) 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南京 (略) 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双有”企业),公司需在2024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南京 (略)
企业法人:张现伟
项目联系人:蔺向辉
电话:*
邮编:*
地址: (略) 江北新区新科二路23号
二、企业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
(1)产品情况
公司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产品主要为片剂、胶囊、口服液、滴剂(胶囊型),中试车间生产氢溴酸右美沙芬(研发用原料药)、维生素D2(研发用原料药)。
公司产品不涉及“双有”物质
(2)原辅材料情况
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双有”物质见下表。
名称 | 用量(t) |
*醇、*醇 | 8.33 |
二氯*烷 | 7.95 |
*酸*酯 | 0.432 |
正庚烷 | 15.29 |
四氢呋喃 | 0.325 |
*酮 | 0.286 |
*苯、氯苯 | 1.27 |
三、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排放情况
A区制剂车间包括胶囊车间和液体制剂车间,根据物料平衡,A区产生的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依托现有车间新风系统+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B区制剂车间包括现有固体制剂车间、口服液车间车间和新建凝胶车间,根据物料平衡,B排放的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经依托现有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布袋除尘器+冷凝+三级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DA006 高空排放。
C区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研发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醇、*酸*酯、*酮、二氯*烷、N-N二*基*酰胺、吡啶、*腈、非*烷总烃、*苯、酚类、*烯酸酯、VOCs、颗粒物等污染物,C区为GMP车间,反应釜等设备工作时密闭,真空抽吸投料,反应结束时需开罐,因此废气无法做到100%收集,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以99%计,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先通过冷凝装置降低废气浓度,再通过一级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 15 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其中部分研发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HCl、SO2)在CDMO车间内经碱液吸收后与其他废气一起经冷凝+一级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再排放,产生废气吸收废水,进污水处理站处理。
少量酸性废气(HCl、SO2)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
(2)废水排放情况
厂区现有1#污水处理站针对A区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除胶、气浮,处理能力为30m3/d,A区污水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经2#污水处理站一起处理。
厂区现有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0t/h,处理工艺为“三相三维电解+混凝沉淀A/O生物接触氧化+MBR膜过滤”,废水经处理后接管至桥北污水处理厂。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公司全部危险废物均已合规处置。
名称 | 代码 | 处置措施 |
废干燥剂 | HW02 271-004-02 | 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
含有机物废液 | HW02 271-001-02 | |
HW02 271-002-02 | ||
废活性炭 | HW02 271-004-02 | |
废包装桶 | HW49 900-041-49 | |
废包装袋 | HW49 900-041-49 | |
污泥 | HW06 900-410-06 | |
废布袋 | HW49 900-041-49 | |
不合格药品 | HW03 900-002-03 |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采取了相应风险防控措施。
2)企业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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