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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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把自然资源部门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纳入正常法治化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成效和亮点

(一)科学谋划部署,理清责任链条

一是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的规定,明确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队、办、中心所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积极谋划自然资源法制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本部门法治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政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体讨论决定本局“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涉及重大事项依照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请示执行。四是做好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配合协调工作,2023年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诉讼21个,行政复议7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率为100%。

(二)突出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依法执政举措,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例行召开局长办公会、会审会、党组会研究讨论局重大事项,并通过民主生活会、党课等,经常性加强对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醒督促。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法治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法治工作流程。持续推进与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二是加强执行“三项制度”工作督导,通过重点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突破,推进工作质效提升。落实局内部执法机构与法制审核机构分离制度、“两法”衔接制度等。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全部在“双公示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公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明确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支撑保障力量。保证法律顾问在局法律法规咨询、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政策法律把关作用,保证重大决策法律顾问、专家会议参与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

(三)实施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托“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线下无审批。二是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我局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督促行政审批股制度做好各项进窗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政务审批及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多管齐下,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全力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全力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推进“多测合一”改革。

(四)规范行政执法,维护法律权威

一是落实执法监管动态巡查责任制。不断完善“防范在先、发现及时、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机制,在自然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源头防止”,最大限度减少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9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68起,积极参加各类联合执法整治行动38次。二是严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2起,矿山违法案件8起,移送公安等相关部门3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6亩,收缴罚没款586万余元,现场扣押挖机18台、货车22辆。值得一提的典型案例有:2023年6月荷叶镇荷叶村三组村集体篮球场占用基本农田案;202 (略) (略) 村朝溪坊组村民活动中心前坪占用基本农田案。我局经过前期宣传引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该2宗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村集体篮球场和前坪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建图斑面积1600余平方米,并全部复垦到位。有力打击,震慑了农村乱占耕地行为,特别是村集体公共设施用地乱占耕地行为。 (略) 厅广泛推介。三是全力推进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切实落实 (略) 督察整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月清“三地两矿”整改等工作,各项工作 (略) 名列前茅。

(五)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落实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集体学习活动4次,举办法律知识考试2次。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全年共制作并悬挂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横幅280条,宣传海报800张,印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设立咨询服务台12处,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日在各中心所、城区蔡伦商业广场、冠军公园广场、县政务中心、局办公楼门口等处设立了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三是压实各级责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全局业务学习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要求并督导全体干部将法律规章贯彻到实际业务工作中,规范行政规程,提高工作质效。本年度我局普法考试通过率100%,20 (略)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55人,截至目前全局共154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执法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难度大。在“三调”、“三区三线”中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范围,与当地的土地现状不一致,与当地老百姓的建房需要有冲突,导致执法难度大;历史形成的耕地破坏问题无法及时进行查处。矿山执法程度复杂,执法成本过高,移送处置难度大。

(二)用地管控存问题。如行政执法过程中,有部分建设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办理了林业临时用地手续,但未办理土地临时用地手续,并在面积够大(达到刑事移送标准)时难处理。

(三)调查研究需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要不断拓宽,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

(四)法治建设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学法用法流于形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局党委严格履行依法治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履行职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股、办公室、法规和信访股等股室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召开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谋划专题会,明确本部门政府法治建设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事项部署。三是跟踪推进。局党组全年多次在局务会调度我局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多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

(二)深化思想认识,融合多项举措。一是重视法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法治工作内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与工作无缝衔接,对不够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各项制度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监督,做实协同战略。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要求,加大监管处置力度,严格遵照宪法、行政处罚法及自由裁量基准等法规政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积极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 (略) 厅对接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破坏赔偿评估、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评估、耕地损毁评估等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三是全力推进县级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改革和队*建设,主动与县财政联系,解决行政执法执法车辆、装备保障等问题;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法院、公安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坚持信息互通、线索互移、联合督导、联合办案力度。

(二)体察基层疑难,增强工作力度。一是遏制违法增量。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用好动态巡查、卫片执法、12336违法举报等平台和手段,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工作机制;二是减少违法存量。完成土地督察遗留问题、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工作的查处、整改工作,并建立依法用地长效机制;三是做好月清“三地两矿”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图斑,督促业主尽快提交报批资料,组卷进窗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已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违法图斑,做好巡查回访,防止反弹。四是全力开展土地矿山违法违规问题“双零”行动。确保土地矿山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为零,确保存量违法违规问题清零。五是强化违法问责力度。对于违法案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直接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土地、矿产典型违法案件,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拓宽宣传渠道,加强队*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教育制度,促进干部队*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结构不断优化、作风切实转变。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行政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自然资源队*整体素质, 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干部队*。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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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把自然资源部门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纳入正常法治化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成效和亮点

(一)科学谋划部署,理清责任链条

一是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的规定,明确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队、办、中心所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积极谋划自然资源法制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本部门法治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政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体讨论决定本局“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涉及重大事项依照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请示执行。四是做好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配合协调工作,2023年涉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诉讼21个,行政复议7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率为100%。

(二)突出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依法执政举措,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例行召开局长办公会、会审会、党组会研究讨论局重大事项,并通过民主生活会、党课等,经常性加强对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醒督促。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法治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法治工作流程。持续推进与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二是加强执行“三项制度”工作督导,通过重点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突破,推进工作质效提升。落实局内部执法机构与法制审核机构分离制度、“两法”衔接制度等。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全部在“双公示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公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明确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支撑保障力量。保证法律顾问在局法律法规咨询、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政策法律把关作用,保证重大决策法律顾问、专家会议参与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

(三)实施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托“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线下无审批。二是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我局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督促行政审批股制度做好各项进窗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政务审批及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多管齐下,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全力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全力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推进“多测合一”改革。

(四)规范行政执法,维护法律权威

一是落实执法监管动态巡查责任制。不断完善“防范在先、发现及时、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机制,在自然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源头防止”,最大限度减少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9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68起,积极参加各类联合执法整治行动38次。二是严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2起,矿山违法案件8起,移送公安等相关部门3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6亩,收缴罚没款586万余元,现场扣押挖机18台、货车22辆。值得一提的典型案例有:2023年6月荷叶镇荷叶村三组村集体篮球场占用基本农田案;202 (略) (略) 村朝溪坊组村民活动中心前坪占用基本农田案。我局经过前期宣传引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该2宗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村集体篮球场和前坪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建图斑面积1600余平方米,并全部复垦到位。有力打击,震慑了农村乱占耕地行为,特别是村集体公共设施用地乱占耕地行为。 (略) 厅广泛推介。三是全力推进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切实落实 (略) 督察整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月清“三地两矿”整改等工作,各项工作 (略) 名列前茅。

(五)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落实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集体学习活动4次,举办法律知识考试2次。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全年共制作并悬挂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横幅280条,宣传海报800张,印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设立咨询服务台12处,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日在各中心所、城区蔡伦商业广场、冠军公园广场、县政务中心、局办公楼门口等处设立了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三是压实各级责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全局业务学习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要求并督导全体干部将法律规章贯彻到实际业务工作中,规范行政规程,提高工作质效。本年度我局普法考试通过率100%,20 (略)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55人,截至目前全局共154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执法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难度大。在“三调”、“三区三线”中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范围,与当地的土地现状不一致,与当地老百姓的建房需要有冲突,导致执法难度大;历史形成的耕地破坏问题无法及时进行查处。矿山执法程度复杂,执法成本过高,移送处置难度大。

(二)用地管控存问题。如行政执法过程中,有部分建设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办理了林业临时用地手续,但未办理土地临时用地手续,并在面积够大(达到刑事移送标准)时难处理。

(三)调查研究需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要不断拓宽,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

(四)法治建设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学法用法流于形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局党委严格履行依法治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履行职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股、办公室、法规和信访股等股室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召开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谋划专题会,明确本部门政府法治建设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事项部署。三是跟踪推进。局党组全年多次在局务会调度我局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多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

(二)深化思想认识,融合多项举措。一是重视法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法治工作内容,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与工作无缝衔接,对不够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各项制度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监督,做实协同战略。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要求,加大监管处置力度,严格遵照宪法、行政处罚法及自由裁量基准等法规政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积极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 (略) 厅对接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破坏赔偿评估、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评估、耕地损毁评估等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三是全力推进县级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改革和队*建设,主动与县财政联系,解决行政执法执法车辆、装备保障等问题;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法院、公安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坚持信息互通、线索互移、联合督导、联合办案力度。

(二)体察基层疑难,增强工作力度。一是遏制违法增量。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用好动态巡查、卫片执法、12336违法举报等平台和手段,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工作机制;二是减少违法存量。完成土地督察遗留问题、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工作的查处、整改工作,并建立依法用地长效机制;三是做好月清“三地两矿”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图斑,督促业主尽快提交报批资料,组卷进窗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已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违法图斑,做好巡查回访,防止反弹。四是全力开展土地矿山违法违规问题“双零”行动。确保土地矿山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为零,确保存量违法违规问题清零。五是强化违法问责力度。对于违法案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直接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土地、矿产典型违法案件,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拓宽宣传渠道,加强队*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教育制度,促进干部队*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结构不断优化、作风切实转变。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行政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自然资源队*整体素质, 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干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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