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2024年福田镇白茶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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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2024年福田镇白茶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2024年福田镇白茶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下达202 (略) 级以上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乡振发〔2023〕66号)文件,我委拟组织实施巫山县2024年福田镇白茶加工项目,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改变传统加工方式,有效提升茶叶加工能力,促使茶叶产品增值,提高种植户积极性,带动周边茶叶产业发展。

二、建设内容

在福田镇新建或改建厂房1700平方,购置茶叶杀青理条机3组,烘干机6组,凉青机30台,全自动炒茶机1台,色选机1台,风选机1台,液压传送机1台,配套电气设备等茶叶加工设备。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及补助资金额度

(一)申报主体

巫山县域内从事茶叶生产、销售、加工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有白茶种植基地,500亩以上。

2.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3.项目用地应符合用地审批程序。

(三)建设期限

建设内容完成时限:**日前。

(四)财政资金补助要求

补助资金不高于143万元,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启动后拨付补助资金的30%,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后拨付剩余补助补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由各新型经营主体对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资料,按项目要求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申报项目业主于**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地址:巫山县高塘街道净坛一路84号县农业农村委机关三楼特经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县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和筛选,确定实施项目单位后在巫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入选通知。

五、申请材料

(一)提交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项目预算书;

2.企业信用报告;

3.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对公账户开户行复印件;

4.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5.茶叶基地证明材料;

6.联农带农名单(需注明利益联结方式);

7.凡涉及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等附属设施用地的,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设施用地审批文件,及其他符合申报立项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送时间。**日17:30前。

(三)报送方式。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产业科,同时提交电子档。(联系人:冉维,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日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2024年福田镇白茶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下达202 (略) 级以上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乡振发〔2023〕66号)文件,我委拟组织实施巫山县2024年福田镇白茶加工项目,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改变传统加工方式,有效提升茶叶加工能力,促使茶叶产品增值,提高种植户积极性,带动周边茶叶产业发展。

二、建设内容

在福田镇新建或改建厂房1700平方,购置茶叶杀青理条机3组,烘干机6组,凉青机30台,全自动炒茶机1台,色选机1台,风选机1台,液压传送机1台,配套电气设备等茶叶加工设备。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及补助资金额度

(一)申报主体

巫山县域内从事茶叶生产、销售、加工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有白茶种植基地,500亩以上。

2.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3.项目用地应符合用地审批程序。

(三)建设期限

建设内容完成时限:**日前。

(四)财政资金补助要求

补助资金不高于143万元,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启动后拨付补助资金的30%,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后拨付剩余补助补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由各新型经营主体对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资料,按项目要求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申报项目业主于**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地址:巫山县高塘街道净坛一路84号县农业农村委机关三楼特经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县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和筛选,确定实施项目单位后在巫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入选通知。

五、申请材料

(一)提交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项目预算书;

2.企业信用报告;

3.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对公账户开户行复印件;

4.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5.茶叶基地证明材料;

6.联农带农名单(需注明利益联结方式);

7.凡涉及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等附属设施用地的,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设施用地审批文件,及其他符合申报立项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送时间。**日17:30前。

(三)报送方式。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产业科,同时提交电子档。(联系人:冉维,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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